任丘市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惡案件

任丘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恶案件

10月15日,任丘市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立佳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潘坤龍、王志民、王振宇、王巨超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立佳在任丘市北環經營大紅鷹物流期間,為獲取非法利益,採取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張某明、李某等人到其經營的大紅鷹物流接受裝貨服務,以此向張某明等人收取管理費三萬元至十三萬元不等。

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1日,為了壟斷市場,被告人李立佳夥同他人指使王巨超、王志民、潘坤龍、王振宇先後在任丘市劉莊工業區等地持消防斧砸毀張某明、李某、李某某、張某明貨車4輛,造成經濟損失612元至1323元不等。

2015年3月5日22時許至2015年3月7日左右,被告人李立佳在任丘市某洗浴和某賓館房間內,對被害人王某傑多次隨意毆打,並用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王某傑扎傷,經鑑定為輕微傷。

任丘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恶案件

任丘市法院經審理認為,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李立佳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餘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責令被告人李立佳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退賠給被害人張某明人民幣三萬元;退賠給被害人李某、李某某共計人民幣三萬元;退賠給被害人張某嶺八萬元;退賠給被害人夏某領人民幣十三萬元。五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服法,不再上訴。

(記者:吻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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