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投资”)关于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0月18日,亚宝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0%)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质押期限两年。2018年10月18日,亚宝投资将上述股份质押展期12个月,并补充质押无限售流通股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给山西证券,上述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亚宝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4,934,8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7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48,947,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45,987,804 股。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后,亚宝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141,687,80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6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亚宝投资本次对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主要用于亚宝投资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所需。

2、亚宝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亚宝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后续出现风险,亚宝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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