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定義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定義

2019年國考職位表中,有相當一部分崗位要求報考人員具備基層工作經驗,尤其是中央黨群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的多數崗位,且各崗位提出了“基層最低工作年限”。華圖教育提醒廣大考生,除毫無社會實踐經驗的應屆畢業生外,“基層最低工作年限”並不會成為自己報考的“攔路虎”。

公告中指出,基層工作年限截止時間是報名當年10月, 2019年國考的截止時間是2018年10月,如果是2016 年10月份之前參加工作就滿兩年,而如果是11月參加工作,則不滿 2 年。

同時,基層工作可以累計,不是必須在基層連續工作兩年。比如:有的同學本科畢業後工作一年又考了研究生,研究生畢業後又工作一年,則加起來滿兩年,可以報考要求“兩年基層工作年限”的職位。

基層工作年限的起始時間,需根據自己之前具體的工作類型算起,總體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3)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5)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人員,他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起始時間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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