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大基因舉報門進展:口水戰數月後 案件開庭暫無結果

新浪財經訊 10月23日消息,經歷了長達數月“口水戰”糾紛後,華大舉報門終於又有了新進展。今日早間,華大生命研究院訴南京昌健譽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京昌健譽嘉”)涉嫌不正當競爭一案在南京開庭,但本次庭審未當庭宣判。


華大基因舉報門進展:口水戰數月後 案件開庭暫無結果


根據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信息,此次案件原告方為華大生命研究院,被告方為南京昌健譽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

從“口水戰”到走入司法程序

華大方面向新浪財經表示,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南京昌健譽嘉立即停止使用“國家基因庫”名稱及標識,停止使用“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名稱;停止使用含有“國家基因庫”“國家基因庫細胞採集江蘇中心”的聲訊電話,對外廣告,並公開刊登聲明,賠禮道歉。

庭審中,原告代理人向法庭舉證四部委批覆,央視新聞、直播等證據證明國家基因庫是依託於原告建設並運營,原告獲得了國家批准組建並運營國家基因庫,從事基因科學研究及產業發展,原告系“國家基因庫”名稱的唯一合法權利主體。

原告證據還證明,南京昌健不顧華大的書面提醒,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違規使用“國家基因庫”名稱,甚至以國家基因庫的名義發表相關言論,客觀上對公眾造成了誤導,對市場秩序和原告的正常運營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被告方對原告是否是“適格的原告”存在異議,認為自己與華大基因研究院屬合作關係,不是競爭關係,並出示微信聊天記錄、郵件往來等證據,來證實自己有權利用“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的名義開展業務。

據界面報道,本次庭審持續兩個小時,並未當庭宣判結果。且華大方面稱,由於在開庭前一天被告方南京昌健才提交證據,無法進行質證,要求行使質證權利。該申請得到法庭同意,給予華大研究院10日質證期。

對於此次庭審,華大方面向新浪財經回應稱:“我們非常樂意看到這起事件能最終迴歸司法程序,在法律框架下解決糾紛是華大基因堅持和倡導的做法,我們相信司法,也尊重結果;其次,本次庭審我們也做了充分準備,相信法律會做出公正審判。”

華大“舉報門”事件梳理回顧

南京昌健譽嘉成立於2015年,成立之初經營範圍為健康信息諮詢、老年人養護服務、提供康復、護理服務以及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2016年變更經營範圍信息,加入了基因檢測服務、生物技術服務、醫藥技術研發、保健品及藥物銷售和I類Ⅱ類醫療器械等內容。

華大與南京昌健譽嘉合作始於2016年4月,雙方簽訂《國家基因庫技術服務合同》,約定由後者將符合華大要求的樣本運送給華大,而後華大再將樣本進行製備和存儲服務並收取相應技術服務費用。

但很快兩者合作關係就陷入僵局,華大稱因在合同上對宣傳權限、對外授權權限及業務開展範圍做了規定,而南京昌健譽嘉被認為無視雙方合約,擅自對外以“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進行商業推廣,擅自使用國家基因庫官方標示。

2018年1月,華大向南京昌健譽嘉發出《關於解除國家基因庫技術服務合同的通知函》,解除雙方合作關係。

5月,華大基因官網強調,第一,從未以任何形式授權南京昌健譽嘉以“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的名義開展市場活動、發表相關言論,亦從未以任何形式授予該公司員工王德明“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主任”之身份;第二,與南京昌健譽嘉曾為技術服務合作關係,而並不存在名稱的授權使用或實體的授權運營關係。

6月,南京昌健譽嘉監事王德明天涯社區論壇發佈文章《舉報華大基因偽高科技忽悠欺詐涉嫌賄賂官員,大規模套騙國有資產》一文,引起社會強烈關注。

7月,華大就王德明和南京昌健譽嘉的侵權行為(侵犯名譽權和不正當競爭),已經在深圳和南京兩地提起訴訟。且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也已發佈公告函,決定註銷對南京建譽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刻制的“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和“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財務專用章”兩枚公章。

9月14日,王德明在微博以及微信個人公眾號中發表文章《遺書:9月22王德明將在國家基因庫總部跳樓自殺,寫給這個世界的遺言》,雙方矛盾激化至頂點。

9月20日下午朱巖梅在華大律師的陪同下,與王德明及其代理律師進行了當面溝通。而朱巖梅向新浪財經坦言,見面會不太順利。“過去是想聽王德明的訴求,卻發現根本沒有辦法溝通,王德明提出的一千多萬索賠不合理。”

王德明在見面會後也在其個人微博表示,見面不太愉快,並提出了兩個要求。包括第一華大需向其道歉,就違背事實在媒體發佈信息汙衊名譽之事道歉;第二則是華大需要進行賠償。但此時王德明似乎有所鬆口,稱“賠多少可以討論也可以迴歸法律,讓法院審判判多少就多少。”

而目前事件最新進展則是雙方的糾紛迴歸到司法程序。(新浪財經 李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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