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狗咬傷他人或導致死亡的事件中,有人說要把狗主人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並判處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土生土長大連銀


我不愛狗,也不恨狗,但我恨那些養狗不負責任,自己號稱是愛狗人士的人。特別是有的愛狗人士,披著愛心的外衣,打著熱愛動物的旗號,他把狗凌駕於人之上,在他眼裡狗命比人命珍貴,可惡的是還要用道德來綁架人類。

他與狗為伍,無所事事,惹是生非,唯恐天下不亂。正是由於他對飼養狗不負責任的行為,才導致了狗在人群中無拘無束,四處遊蕩,到處亂竄,隨地大小便,狗尿的騷味加上狗屎的臭味瀰漫在整個空氣中,既汙染了環境,又傳播疾病。狗咬人的事件時有發生,患上狂犬病毒死人的事也日趨上升,確實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大隱患。

如果能立法將那些遛狗不負責任,狗咬傷人,既不承擔責任,又不負責賠償,而且還態度十分惡劣的人,得不到被害人的諒解書,以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會贊成的。

對於那些養飼養大型寵物犬的,由於他們的不負責任,狗將人咬致重傷或者殘疾,他們不僅不負責賠償責任,而且態度十分囂張惡劣的,得不到受害人的諒解,可以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到七年。

對被狗咬傷還幫著狗打人,導致人死亡,( 包括感染狂犬病毒死亡在內 ) 有賠償能力,拒不賠償,轉移藏匿財產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性質也特別惡劣的人,得不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以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判處死緩到死刑,我也完全支持。


老蔣閒言


完全同意,入刑是必須的,因為這在很多國家都是成熟的做法。英國在2014年5月起,新法案規定,無論在公共場所還是私人場所,狗咬傷人的話主人要面臨5年有期徒刑;如果狗咬死人,主人面臨14年的徒刑。在美國,狗在公共場所咬人要入刑,咬死人最高可判處主人終身監禁。而飼養大型犬隻必須強制購買10萬美元保額的保險用於賠償,和我們的強制車險一樣。另外公共場所不牽狗鏈要罰款,大型犬不戴嘴套也要罰款。《妨礙公共利益法》“三吠”原則,狗吵鬧可投訴警察沒收狗,狗主若是耍賴或妨礙公務,直接拘留這些都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狗咬死人,狗主人將承擔嚴厲的刑事責任,最高甚至可判處終身監禁。比如,美國舊金山女教練被狗咬死案,其鄰居2008年因被控成立二級謀殺獲重刑。而在迪亞娜·惠普爾被咬死案中,2002年一審時認定犬主人克內勒成立二級謀殺罪,判處4年監禁,其丈夫諾埃爾也因本案被判處過失殺人罪。但2007年加州最高法院作出改判,以謀殺罪對其判處終身監禁。


Shfsbj


我一直呼籲,將違法養狗行為列入刑法規定罪行,違法養狗導致狗咬傷他人或導致他人死亡事件,應當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情節嚴重的依法判死刑償命。

現在城鄉居民,被狗直接咬死的人還是極少數的,被狗咬後死亡的人多數為狂犬病發作死亡。狗攜帶大量狂犬病毒,人感染狂犬病毒後死亡率幾乎百分百,狗對人的潛在危害性比子彈還危險,子彈沒有擊中致命處,搶救及時不會造成死亡。養狗人不給狗進行狂犬病免疫檢查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出門時不給狗佩戴口籠,狗一旦失控咬人,被咬人可能感染狂犬病毒。若治療不及時或注射疫苗有問題,導致被咬者死亡。違法養狗,不特定人群都面臨狗的危害。因此養狗者違反養犬管理規定,導致狗咬傷他人或者導致被咬者死亡,完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構成要件。


429方寸世界


舉雙手贊同!再不能讓這些幕後殺人者逃避法律的制裁。你養的寵物是你私有財產,別人把狗毒死,偷走,你可以報案讓警察來處理,因為你的理由是私有財產是公民合法財產警察有義務保護。寵物狗就如同你的愛車,車開上馬路違章操作要受交警處罰,壓死人要受到刑法制裁,撞壞它人財物按情節賠償或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你的寵物狗咬傷人,那是因為你監管不利,所以,賠償受害人所有醫藥費是理所當然,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推脫責任。你的狗咬死 人,你不但要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還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原因是你不養狗你不會死,可養不可養。你養了狗至它人於死,剝奪了他人的生命權,這個後果你不擔誰擔?如果你沒有養狗這一嗜好,也就不可能至他人於死亡,所以你是殺人兇手確鑿無疑,你不償命誰償命?殺人償命自古一律,天經地義!要是你不擔這個責任,你和還有什麼人都養能治人與死地的惡犬,不斷傷害他人生命,那還有公道可言嗎?呼籲法律,嚴懲這般借狗之惡傷害他人的狗主,只有這樣,百姓安全才有保障,百姓生命才會無憂!


南山石53880180


首先負責受害人的所有賠償後,至少判十年,這就是他的責任,因為他沒把狗管好,直接殺人不是他不應判死刑,但要看他對受害人的態度,如不理不採,拒絕責任並不賠償最高無期或15年到20年。


wgy1539


現在養狗的人越來越多 ,被狗咬傷致死的事也多起來了!這就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了!

首先我想對養狗的人說,養狗遛狗國家沒有完全禁止 ,這是你的自由,可是你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保證不要影響公共衛生 ,不要擾民,更重要的是一定不要傷到人!這個問題很難嗎?其實一點也不難!只要你把狗拴好、看好就行了,這難嗎?

可惜啊,很多狗主人太把狗當回事,而對人不當回事!這是很不應該的!因為狗狗傷人引起的麻煩還少嗎?狗值錢還是人命值錢啊?

我的想法是,國家應該制定有關養狗的法律,明確狗主的責任和義務,那就是不妨礙公共安全,要對他人負責!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這很難嗎?也不難!

試想,如果發生了狗傷人致死案件,處理起來無法可依,各說各的理,這樣不難嗎?

就目前狀況,我的意見是必須對養狗人有一定約束,出現傷人事件後必須讓狗主承擔主責!如果被傷者死亡,狗主必須負全責!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來認定,並根據情節酌情處理!

狗不懂事,人應該懂法!


早春記憶


狗咬人致死該判誰的刑?

在一些狗咬傷他人或者導致死亡的事件中,有人說要把狗主人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並判處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筆者聲明:筆者既不是愛狗人士,也不是恨狗人士,本文就事論事,決沒有其他用意。

首先講,我國的法律中沒有狗咬傷他人或者導致死亡的事件中,把狗主人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並判處死刑這一條文的;相應的法律有《刑訴法》中的附帶民事賠償責任部分。

其次是狗咬傷了他人,尤其是在公共場所如小區、公園、街上,狗咬傷了他人,嚴重的由傷致死亡的,狗主人有意不容辭的直接責任,應積極主動即時送傷者到附近的醫院進行診治,所花費用一律由狗主人支付;如由傷致死亡的,被狗咬者家屬一是及時報警二是酌情向人民法院提起聲告及附帶民事賠償事項。

第三是公民有豢養寵物犬的權利,更有外出溜狗將狗拴好控制好的責任,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對狗等寵物在公共場所排洩的大小便應主動及時處理好,做一個講公德講衛生的文明好公民。

以上是依據有關法律精神所作的答覆,其中也有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78650313一老兵的歌


打個不中聽比方,你的狗咬了人與你咬了人在後果上有區別嗎?答案是沒有!你咬傷了人或因咬傷後傷口感染致死,該不該入刑?


愛狗人士一定會不同意我的說法,說狗咬人也不是愛狗人士的意願,誰也不想自已養的狗咬人,那就請管好你的狗,善待別人,而不是要鄰里路人遷就你不講公德造成狗咬傷咬死無辜者的惡果!

狗咬人應等同狗主人咬人,你有養狗的權利,也應盡養狗的義務,你任性蠻橫不負責任,放任你的狗咬了別人,一定要以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論處,這樣才能保護被咬傷咬死者的合法權益。


本人鄭重申明也是愛狗人士,但不會養狗,城市商品房養狗既不便又擾民,養個狗比養人還累,等退休了到鄉下養狗!


負薪映雪


養狗不辦證直接當流浪狗捕殺,辦證的需要在狗皮下植入狗主信息芯片,並每年為狗買強制保險,接種疫苗,狗丟失必須積極報警,,如果流浪狗裡發現有帶芯片的狗,並且狗主沒報警立案的,都要按遺棄寵物進行鉅額罰款,並剝奪養狗權利,其狗將進入官方的撫養機構代養,直到有其他人願意領養它。


赤夾紅


走在路上,看見狗奔,頭皮發麻,讓人不知所措,早上頭,而且很多人溜狗放開狗繩,撞上真讓人心驚膽戰。流浪狗也相當多。因為這狗讓人感到走在路上少了份安全感,真的要加強這方面的規範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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