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澄清不實舉報鼓勵幹部擔當作爲

2018年5月,有匿名舉報反映海原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意宏干預司法。中衛市紀委接到舉報後,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舉報問題進行核實,經查,2016年9月27日,海原縣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許某某交通肇事案。2016年10月27日,海原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審議該案,5名審判委員會委員均認為被告人許某某因過失構成犯罪,社會危害性較小,全額給付賠償款取得諒解,且有自首情節,符合《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中“應當減輕處罰”規定,建議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當日,海原縣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決書,判決許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後,海原縣人民檢察院未提起抗訴,許某某亦未上訴。中衛市紀委監委核查認為舉報問題不實,對被舉報人予以澄清。

近日,中衛市通過通報的形式利用電視、報紙、網站、微信等媒介,對今年查辦的案件中4起不實舉報予以澄清正名、消除影響,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消息一出引起黨員幹部的熱議,微信網友紛紛留言:“應該對惡意誣告的舉報人給予處罰,以正社會風氣!”“乾的漂亮!”“點贊”

近年來,中衛市不斷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早在2016年就印發了《中衛市黨員幹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容錯免責實施辦法(試行)》,以此來提升黨員幹部蓬勃向上的朝氣、創業創新的底氣和敢作敢為的膽氣,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幹部。

在予以澄清的同時,中衛市對舉報反映不實,誣告的也同時進行查處。2017年3月就通報了一起起捏造事實誣告他人典型案例,責成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對舉報失實的問題,向被反映人進行了澄清。

中衛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對無事生非、歪曲事實、造謠誣衊、惡意誹謗他人的行為,中衛市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絕不能冷了幹部的心,同時,中衛市紀委監委將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規範信訪舉報行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市容錯糾錯實施辦法,切實加大監督執紀、追責問責的力度,在全市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和幹事創業的發展環境。”

下一步,中衛市將認真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文件精神,探索“嚴管加厚愛”的監督機制,進一步鼓勵黨員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為擔當者擔當、讓有為者有位。(中衛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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