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电动车,载着“一家子”,太危险

衡阳晚报讯(文/图 见习记者 陈佳玲)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超载、搭载两名未成年人。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这样危险的一幕。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衡州小学门口见到,一位“女骑手”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上面搭载着两名刚放学的孩子,只见一名小孩坐在后座,另一名小孩则蹲在电动自行车前方的脚踏板上。加之雨篷遮挡视线,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驶离了学校门口。

“这位家长非法加装雨篷、超载、搭载两名未成年人的行为不仅十分危险,而且违反了交通法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动车管理大队队长彭能辉介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0条第6款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而衡阳市交通【2010】34号文件也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违者将被扣押车辆15日,罚款50至200元。(编辑:周兰迪 责编:雷昕 三审: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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