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拐賣兒童就應該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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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必須死刑,那麼就會遏制拐賣兒童的行徑!拐賣兒童這麼多年了,有多少被拐賣的兒童被致殘,無辜的孩子們被致殘後逼著去街上乞討賺錢,多麼令人痛心!孩子們多麼可憐!被拐賣兒童失去家庭已很讓人痛心了,再被致殘,這種喪盡天良的行徑不判死刑,天理難容!再說計劃生育,兩家三代守著一個孩子,突然被拐賣,家人怎麼生活下去?造成多少人的傷痛!?就是一家有2個孩子,也不能被拐賣!十月懷胎,生養一個孩子多不容易!?必須對人販子處已極刑,才能遏止這種喪盡天良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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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至死、被拐者也沒有被殺害、只有殺人才有資格領死、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也要將其像圖中一樣廢去手腳、讓其在規定區域乞討、就像影視中的(蘇燦)一樣、並在其臉上刺上(人販子)這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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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回答類似的問題,但是我的觀點一直不變,而且態度非常堅決,拐賣兒童,起點刑建議提升為死刑!

兒童既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國的未來,無論是於公還是於私,我們都必須對他們呵護備至,讓他們健康茁壯成長。套用大家經常引用的一句話,世界是屬於我們的,也是屬於他們的,最終還是屬於孩子們的。

過去我很奇怪,為什麼街頭有很多身體殘缺的孩子在乞討,而且那種殘缺非常不合常理,當時年紀小,也沒有多想,覺得世間稀奇古怪之事很多。及至長大,才知道,這些孩子都是被拐賣的兒童,受到了人販子的肉體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殘。孩子的家長如果看到這一幕,那該有多傷心自責啊!

作為一名父親,深深明白孩子對於家庭的重要性,為了孩子,父母可以犧牲一切,如果失去了孩子,家長活著也就沒有了意義。那些人販子,根本沒有人性,也根本不懂得為人父母者的心情,竟然還會說出“不就一個孩子們,丟了就再生一個唄”!聽到這樣的話,真是恨不得上前抽他幾個耳光!

家長朋友們,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時一定要把他置於自己的視線範圍內,有時一個疏忽,一個轉身,也許今生就再也無法相見,再怎麼自責、後悔都已晚矣!

願所有兒童都能被溫柔以待,願天下無拐!


打虎拍蠅


拐賣婦女兒童的,就應該死刑。



用戶周明朝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人販子一律死刑



蘆葦蒲草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給大家講件事情:

那是幾年前我讀到的一篇專訪,是關於解救拐賣兒童時發現的,有個人犯子為了博得同情,每天把幾個身上有傷殘的兩、三歲的小女孩帶到大街上乞討,她們身上要麼是流著膿的傷口,要麼是燒傷燙傷沒有了皮的嫩肉肉,看的讓人心疼,旁邊立個牌子說家貧沒錢醫治,所以路人紛紛駐足,往一個小盆子裡放錢……。

後來抓到了人犯子,解救出了這些孩子,才知道孩子們身上的傷都是可惡的人犯子弄出來的,其中有個小姑娘曾乞求罪犯:“叔叔,用刀刀割吧,別用火燒了……”,喪心病狂的人犯子是這樣利用孩子們賺錢的。大家說,這樣的人犯子抓住了還留他何用?

所以,我現在回答這個問題,我同意人犯子死刑或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得保釋!

祝被拐賣的寶貝們早日回家!





知史明智養慧


應該根據罪犯所犯罪行的程度來量刑。犯罪情節嚴重的,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還要賠償被拐賣人家屬;情節低於嚴重的,死緩,並沒收一切非法所得;情節一般的,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保釋,沒收一切非法所得;情節輕微的,有期徒刑,沒收一切非法所得。出獄後,無論年限多遠,一經重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大家認為,我的這個意見可行不?(圖片來源於網絡,圖片版權屬於圖片創作者。)





孤獨的人209381559


當你在某些街道人看到有小孩子在乞討,小孩子沒有胳膊和腿,你會不會生出憐憫之心?準備捐助這個兒童。須知可能就在不遠處的某個角落,有一兩個罪惡的眼睛盯著眼前的一切。因為他們可能就是罪惡之源!

每年都有許多起兒童被拐案件的發生,究其原因是因為有利益鏈的輸送關係。人販子通過各種手段把兒童拐走,運氣好的被賣到家裡沒小孩或喪子的家庭。一部分被乞討頭子整殘廢,越殘越能博得人們的同情,他們把兒童帶到人流多的地方,暗中監視著這邊的情況,如果有警察或民政部門來人,立馬抱起孩子走人。換個地方繼續行騙。許多乞討組織者可能本身就是拐賣人口的真兇。



人販子不僅拐賣兒童,還順帶拐賣婦女。他們把婦女迷昏賣到深山野地的老光棍家中,稍有資色的被送到“天上人間"這類洗浴娛樂場所。還有一部分和私立醫院勾結,為其提供人體器官移植的供體。私立醫院把被人販子騙來的人身上的器官切下來,移植到病人的身體上。這些人只能慢慢等死了。


人販子罪大惡極,不死不以平民憤。對待人販子我支持判處死刑,這些才能威攝這些犯罪分子!須知他們的錢財是建立在多少家庭的痛苦之上!

人販子沒有人性,瘋狂摧殘婦女兒童,有許多人販子本身就犯有強姦等罪,個別人甚至有命案在身。對待這些人要拿出鐵的手腕,嚴懲不殆!這些才能扼住這個醜惡的行為。死刑是對人販子最好的結果,支持對人販子判處死刑。


行雲流水1437995


治亂用重典,對於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無論初犯,還是慣犯,絕不能心慈手軟。要麼就是無期,要麼就是死刑。一定要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讓那些想走此邪道發家致富的人明白:膽敢以身試法,等待他們必是輕者牢底坐穿,重者人頭落地的下場。

據統計,我國每年失蹤兒童高達20萬,能夠找回來的不到0.1%,由此可知,拐賣兒童在我國是多麼猖獗。據說,現在一個男童能買到10萬,一個女童最少也要五六萬。高額的利潤誘使一些人不惜鋌而走險,將罪惡之手伸向那些不懂事的孩子。讓無數的家庭因此走向分裂,讓無數丟失孩子的母親哭幹了眼淚,讓無數的父親在等待中老去。



在四川綿陽成綿路上,有一個65歲叫韓峰的老人,在這裡已經擺了31年的修表攤。

之所以31年不換地方,不是因為這裡生意特好,是因為他在等一個人,他的兒子。

31年前的6月1日,那時一個讓他永生難忘、悲痛欲絕的日子。那天,他正低頭專心修表,等到再抬頭時,客人和六歲的都不見了。這一天,他幾乎把綿陽乘跑個遍,也沒見兒子的蹤影。


兒子被拐後,他幾乎跑遍綿陽郊縣的角角落落,甚至遠赴甘肅、陝西、遼寧等省尋找,但始終沒有找到兒子。

後來,他決定在兒子失蹤的地方等待,每天7點準時出攤,除了春節放假幾天外,無論颳風下雨從未中斷。31年過去了,他也有一個健壯的中年人變成了一個花甲老人,但奇蹟始終沒有出現。他會一直等下去,直到生命的結束。其實,他沒有過多的奢求,只想在有生之年再見孩子一面。

在和平年代,人生最悲痛的莫過於骨肉分離,而人販子正是造成骨肉分離的罪魁禍首。多少夫妻因為孩子的被拐,最終各奔東西,多少家庭因此沒有了歡聲笑語!人販子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必須用最嚴厲的手段懲罰,這既是對被拐家庭的一種安慰,也是殺一儆百最有效的途徑。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1.一個父母親從小孩出生,到含辛茹苦的養育成人,是費了多少心血,但是人販子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把別人父母的小孩拐賣走,當貨物一樣買賣,這種人是喪盡天良和不可饒恕的(特別是看到那些人販子把小孩拐賣走之後的種種虐待,心裡非常不舒服),我覺得中國刑法和政府應該加強在這方面的重視。



2.第一,不管人販子把兒童拐賣走,拿來賣錢還是賣給那些沒有小孩的家庭,這些都應該列入重罪或者槍斃,這樣這些人販子才會收手,關於那些沒有小孩的家庭,父母應該走正常渠道去領養,不然也是逃脫不了干係,因為有些家庭父母對這些方面缺乏知識,以為花了錢就跟他沒關係。


3.還有那些有家庭的小孩,最好是對自己的小孩,出門在外,不能讓自己的小孩一個人亂跑,少和那些陌生人接觸, 或者要對他進行在這方面的教育,因為現在的人販子太猖狂了。

4.兒童中國未來的棟樑,如果讓人販子這樣輕而易舉就拐跑了 ,而不對他進行嚴重的處罰(最好也是槍斃掉去),只會造成社會上許多家庭的不安,人與人之間更加不信任,希望全社會的人更多參與到這方面來進行探討。



5.謝謝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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