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拉開序幕

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拉开序幕

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拉开序幕

10月24日上午,許昌市司法局組織市、縣人民法院、公安局、財政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以及各縣(市、區)司法局長,參加了市級分會場的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同時組織各縣(市、區)司法局機關的全體同志和司法所長參加縣級分會場的會議,這標誌著許昌市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拉開序幕。

新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明確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據瞭解,許昌市將於今年年底前選任出第一批人民陪審員,首屆人民陪審員將參與所在縣(市、區)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有力推進司法公正和法治社會建設。首次選任工作由市司法局負責指導監督,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具體實施。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審判案件的需要,經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核確定人民陪審員名額。

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拉开序幕

“自全省統一刊登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之日起,我市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開始受理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凡年滿28週歲、身體健康、高中以上學歷的公民,可以自行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也可以通過所在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推薦;司法行政機關會同基層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中隨機抽定擬任命人選,經過公示無異議的,由人民法院提請相應的人大常委會任命。”許昌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長劉文平介紹說。

策劃:邵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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