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构改革|陕西机构改革方案已获批,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省份再添西北一省。

据10月25日出版的《陕西日报》报道,10月24日,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通报全省机构改革进展和《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

胡和平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总体要求和批复的《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实施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省人大、省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扎实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压茬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思想引导,平稳有序推进,严明纪律规矩,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此外,省长刘国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工作部署上来,全面落实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统筹推进机构改革与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整治、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把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好,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检验改革成效。

上述官方报道披露,《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已获中央批复,并且陕西省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至此,全国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云南、浙江、吉林、黑龙江、宁夏、山西、安徽、北京、河北、河南、甘肃、重庆、四川、江西、广西、陕西23个省份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信息由当地官方媒体公布。

其余尚未透露相关信息的8个省份则包括:天津、内蒙古、上海、湖北、贵州、西藏、青海、新疆。

根据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其中,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海南省已于“十一”长假后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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