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飽口福偷甲魚 三男子貪吃獲刑

男子邀集多人多次共同盜竊甲魚。近日,萍鄉市湘東區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三被告人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至管制一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被告人林某、劉某、陳某與同案犯(均另案處理)多次來到被害人王某的池塘內盜竊甲魚。被告人林某、陳某盜竊四次,被告人劉某盜竊五次,經鑑定盜竊甲魚價值人民幣4170元。

該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林某、劉某、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總價值人民幣417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為保護公民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打擊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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