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爲退養的民辦教師,待遇爲何有差距,且如此巨大?

民辦教師是我國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大民辦教師為發展我國農村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這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文件)中對民辦教師的貢獻做出的客觀、公正、中肯的評價,在之前,國家教委、國家計委、人事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改善和加強民辦教師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教人【1992】41號文件)中,也充分肯定了民辦教師為我國農村教育和農村社會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應該說這兩份文件的制定對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發揮了巨大作用。

同為退養的民辦教師,待遇為何有差距,且如此巨大?

兩個文件中,都談到解決退養的民辦教師的問題,教人【1992】41號文件第四條中,提出"各地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使年老病殘民辦教師得到有效的社會保障。在國辦發【1997】32號文件中的第七條,提出了"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的生活得到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對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可參照公辦教師退休的有關規定執行"。應該說,這是讓民辦教師感到十分欣慰的政策規定。

同為退養的民辦教師,待遇為何有差距,且如此巨大?

但是,各地在執行的過程中,由於歷史的原因,各地政府重視程度不同,經濟發展程度不一,因此,各地在執行時,待遇的差距是比較大的。據我們瞭解,在山東省臨沂市的退養的民辦教師,能夠拿到退休公辦教師的80%。而從江西省上饒市一位網名叫"一名無退養的代課教師"留言談到,"民師1980年7月19日以前任教的,經過整頓考核後頒發《任用證》或《試用證》,因年齡大而未能參加轉正考試的,退休後能拿到公辦老師1/4左右的退休金。"如果情況真的這樣的話,我們看出,同樣為退養的民辦教師,兩地待遇差距如此巨大的。

同為退養的民辦教師,待遇為何有差距,且如此巨大?

從上述兩地退養民辦教師的待遇可以看出,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國家加強宏觀調控,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統籌財力來解決這一問題,應該這是最好的,因為,這些退養的民辦教師同樣為我們國家的農村基礎教育事業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統籌解決他們的退養待遇問題,更有利於讓他們老有所依,安度幸福晚年,這是廣大民辦教師的期盼,也是我們黨和國家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具體體現,更有利於形成全社會尊師重教的風氣,激勵年輕一代大學生積極投身到教育事業,為我國教育事業的長遠發展增添持續發展的有生力量,這是我們國家民族之大幸。

同為退養的民辦教師,待遇為何有差距,且如此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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