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好大!东莞这公司竟然敢“忽悠”法官,最终被重罚20万元

法院作为正义与邪恶判决的地方,法官的地位毋庸置疑,可是偏偏有人想“试探”一下法官的慧眼。

近日,一家香港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被承租人告上东莞第三法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审案过程中,法官发现了双方提供的合同中的端倪,还牵扯出这家公司去年所涉及的一宗财产损害赔偿案,并且暴露了其伪造合同的事实。真假合同逃不出法官的慧眼,最终,该香港公司以违背诉讼诚信原则、伪造证据的罪名,最终被判决罚款20万元。

胆好大!东莞这公司竟然敢“忽悠”法官,最终被重罚20万元

租赁合同留白处引起法官注意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法庭审理了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从双方提交的合同中,竟然还牵扯到被告方去年所设计的一宗财产损失赔偿案,暴露了被告伪造合同的事实。事情要从2016年年底开始说起。

那个时候,本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原告翁先生,正有意向租用一个厂房,刚好,作为被告的香港某玩具礼品公司的厂房在招租。翁先生经过实地看房并且做一番评估之后,向该公司表出租用的意向。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与协商,双方谈妥出租条件以及租金价格之后,在2017年正式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翁先生需要预交300万的押金。

以为这样事情是尘埃落定了,但没想到的是,该公司因厂房在市场上的租金价格一路上涨,而迟迟不愿意交付。无奈之下,翁先生只好将其告上法庭,并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继续旅行社合同,将厂房交付其使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按照程序要求双方提交当初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主审法官发现,合同有双方的签名和盖章,但是在关于租赁地点、面积、租金、押金数额等具体内容均为空白。这样的留白让法官不禁感到疑惑。

双方对合同留白处解释不一

对此,翁先生解释,由于当时天色已晚,且租赁厂房被用作法院查封物品的存储地,无法测量准确面积,被告香港某玩具礼品公司提议《厂房租赁合同》上面留空白,待交付之日实际测量后填充,他便应允了。双方为避免以后产生面积差异、交付期等争议,还补充签订了相应的《补充协议》。

但是,被告香港某玩具礼品公司给出的回应大不相同,称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只是达成初步意向,并未就租赁面积、租金单价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同一份合同,却引来了双方完全不一的解释,到底谁讲的才是实情?而撒谎者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法官不禁对此多加了几分留意。果不其然,问题就出现在合同当中,主审法官在细看合同时,发现了其中的端倪,并得出供词有问题的一方是香港某玩具礼品公司的结论。

真合同现身 假合同暴露

原来去年的时候,该香港某玩具礼品公司曾打过一场官司,刚好那场官司也是本案的主审法官受理。那场官司当中,该公司是原告,要起诉一名不按时将机器设备搬走,导致其无法将厂房出租他人造成租金损失的湛某。

湛某之所以不搬走,是因为其拍卖所得的设备原先是法院查封的,但是后面对机器设备数量问题提出异议,所以才没有搬走。而该香港玩具礼品公司为了证明这件事确实给自己带来损失,便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与翁先生签订的合同。

这份合同抬头的承租人翁某是打印的,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均填上了关于租赁地点、面积、租金、押金数额等具体内容,与此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提交的《厂房租赁合同》明显不同。

面对两份不同的合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在去年与湛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提交的《厂房租赁合同》系伪造,但辩解称是其公司员工为了胜诉,自作主张将合同拆页更换,其本人不清楚,该员工也已离职。

面对这样的辩解,主审法官表示,该香港某玩具礼品公司的做法属伪造证据,无论是不是员工行为,责任都在其公司,法律后果也应由公司承担。最后按照相关规定判定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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