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57歲的劉德華爲何來杭州告狀,讓我們一起看看其中的4大問題

大家好,我是大家的老朋友阿羅。近日,劉德華來杭告狀登上微博熱搜引起網友關注,究竟怎麼回事呢?下面,請隨阿羅一起來了解一下四個問題:

封面 57歲的劉德華為何來杭州告狀,讓我們一起看看其中的4大問題

許久未現身的劉德華來杭做什麼?許久不現身的劉德華這次現身竟是跟某科技公司的生產的某品牌淨水器有關,該公司在其生產的某品牌淨水器及相關產品的外包裝和廣告中使用劉德華肖像、姓名及簽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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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為什麼要告這家公司?這家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劉德華許可、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原告肖像和姓名、簽名,侵害了他的姓名權和肖像權,損害了他的精神利益和經濟利益。在該公司侵權過程中,劉德華多次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但該公司不以為然,漠然視之,我行我素,從未回應,並始終執迷不悟,未停止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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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走近的杭州互聯網法院是一傢什麼樣的法院?這家法院於2017年8月18日掛牌成立,是全國第一家集中審理涉網案件的試點法院。網上糾紛網上解,是設立互聯網法院的初衷之一。自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揭牌,開審互聯網法院第一案:“甄嬛”告網易以來,截至2018年8月20日,共受理涉網案件12122件,審結10441件;發佈電子商務審判、知識產權保護等白皮書3份,連續4次發佈十大典型案例,進一步強化了司法裁判的導向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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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主張的肖像權是什麼概念?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簡單來說就是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又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法律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0月23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相信不久就將作出裁決,讓我們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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