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公共场所吸烟问题有规定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宁夏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2017年银川市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但是,在巩固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中,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执法力量、力度不足,缺乏相应鼓励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市民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条例》就文明行为规范、鼓励支持、实施监督、相应法律责任等分六章四十四条进行说明。
其中在文明行为规范中,应当加强对在禁烟场所吸烟等方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刚性约束。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经劝阻拒不改正的,由卫计主管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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