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遗文化:社区里的歌仔戏,听闽南古韵,品戏剧人生


歌仔戏,正名芗剧,中国传统戏曲剧种,起源于漳州,流行于整个闽南及台湾和东南亚,兼有京剧、闽剧、梨园戏、北管戏、高甲戏等戏剧营养特色,使用方言俚语,地方色彩浓郁,代表剧目有《陈三五娘》《君臣争婚》《驸马投番》《白蛇传》等。

相传歌仔戏是由福建漳州地区的"歌仔"(锦歌),结合车鼓小戏之身段与地方歌谣小调发展而成。"歌仔"原为说唱艺术,自明代以降即流传于漳州地区,锦歌为每首四句的传统民间小调(以七言或五言为一句),原先仅是描述日常生活的歌谣,后来才发展成演唱地方故事的小调。

锦歌独具闽南歌曲风格,曲调柔和抒情,有着极其浓厚的乡土气息,为民众所喜爱。相传明末清初大批闽南人随郑成功移居台湾,同时把漳州芗江一带的锦歌、车鼓弄、采茶褒歌等曲艺说唱带到台湾,颇受欢迎。到台的闽南籍军民,眷念家乡,常在上山砍柴、下海捕鱼或茶余饭后,唱几句锦歌调子,寄托其相思念祖之情。锦歌渐成在台的闽南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人们称锦歌为"歌仔",用来与在台湾流行的大戏相区别。


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到清朝末年,歌仔的曲调吸收了闽南地区传统民间歌舞,如"采茶调"、"平鼓"等曲调的唱曲,糅合了台湾地区传统民间的"七字四言"小曲,借鉴中国传统戏剧的演出形式,逐渐形成一种以闽南语演唱的古装歌唱剧即"歌仔戏"。至20世纪20年代开始融合为小戏演出。后受正字戏、高甲戏、潮剧、京剧的影响,逐渐丰富定型,搬上舞台。

歌仔戏虽然诞生于台湾,但它的根深扎于闽南文化,因此传回闽南后便迅速繁衍流传,深受百姓的喜爱,成了联系两岸人民感情的艺术纽带。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歌仔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6月8日,福建省厦门市歌仔戏剧团获得国家文化部颁布的首届文化遗产日奖。展望歌仔戏之未来,应朝向传统化与精致化发展,同时也需要融合时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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