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負責人就《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原標題:全總負責人就《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 中國工會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26日審議通過了《關於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就此次工會章程修改的內容、意義和必要性,記者專訪了中華全國總工會負責人。

問:章程修正案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中國工會指導思想,這一修改有何重大意義?

答:章程修正案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中國工會的指導思想,是中國工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根本舉措,是中國工會堅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確保工會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的政治要求,是中國工會積極適應新時代賦予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新任務新要求,開創新時代工會工作新局面的基本遵循和科學指針,充分反映了工會幹部和廣大職工群眾的熱切期盼和共同心聲。

問:章程修正案對中國工會的基本職責作了哪些修改?

答:著眼新時代新任務,把中國工會的基本職責修改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同時,明確了中國工會以忠誠黨的事業、竭誠服務職工為己任。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大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時代需要,是推進新時代工會工作創新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這樣修改,有利於各級工會進一步樹立以職工為中心的鮮明工作導向,把竭誠為職工群眾服務作為工會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群眾路線作為工會工作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通過紮實有效的維權服務,把廣大職工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

問:章程修正案還修改了哪些主要內容?

答:在總則部分,還增寫了中國工會“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構建智慧工會”,以及工會興辦的企業、事業“堅持公益性、服務性”等表述。在具體條文部分,總結借鑑近年來工會工作和工會改革的新鮮經驗,對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基層工會建設、工會幹部隊伍、工會經費、資產管理、經費審查監督等部分條款作出適當修改。

問:章程修正案決議為各級工會貫徹落實章程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工會章程修正案明確要求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工會會員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更加自覺地學習章程、遵守章程、貫徹章程、維護章程,加強自身建設、履行使命擔當,凝心聚力、開拓進取,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來源:新華社 作者:樊曦 葉昊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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