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2017年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1-10 15:18:16

重慶市璧山區2017年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衛生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基層衛生單位人才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璧山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招聘名額1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見《重慶市璧山區2017年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簡稱《一覽表》,下同)。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滿18週歲且年齡35週歲及以下(1981年11月20日至1999年11月20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76年11月20日及以後出生);

3.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

4.自願在璧山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區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後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11月 20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璧山區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開發科(璧山區東林大道48號,1樓106室)。

(三)報名方式:本次考試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點報名。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可委託報名,但須出示委託人的相關證件和委託材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40元。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各崗位報名人數、面試時間及地點於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璧山區政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璧山區人事人才網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由璧山區人力社保局與璧山區衛生計生委聯合組織,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總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璧山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璧山區人事人才網予以公佈。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執)業資格、職稱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複檢)。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迴避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複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空缺時,不作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璧山區政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璧山區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 考試考核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區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未在璧山服務滿5年(未在招聘單位服務滿2年)的,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關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信息發佈

面試、體檢、擬聘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均在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璧山區人事人才網上發佈,請各位考生注意及時查詢。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1-10/508682.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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