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選調2018屆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

根據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選調一批 2018 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2018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國(境)外2018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發展潛力較大。

(三)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或大學期間擔任過班級及以上學生幹部(截止2017年12月15日)。

(四)學習成績優良,大學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五)截止2017年12月15日,年滿18週歲,大學本科畢業生不超過25週歲(1991年12月15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週歲(1986年12月15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週歲(1981年12月15日以後出生)。

(六)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公務員的體檢要求。

(七)具備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500名,其中選調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專業畢業生(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專業畢業生)200名,其他畢業生300名。各職位招錄名額詳見附件1,“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詳見附件2。

四、選調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區縣(自治縣)選調生招錄人數和有關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各區縣(自治縣)各職位選調的專業要求,統一參考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詳見附件4、5、6)。

(二)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於2017年12月15日10:00至2017年12月23日17:00登錄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選調職位資格條件,根據本人最高學歷所學專業,慎重選擇符合條件的一個職位報名。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認真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並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上傳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記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重慶市選調2018屆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如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2.資格初審。由重慶市各區縣(自治縣)黨委組織部根據報考人員網上報考信息,在報考人員報名後2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初審單位應下載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資格複審時使用。

3.查詢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於填報報名信息後2日內登錄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後,報考信息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如因信息填報錯誤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於2017年12月25日17:00前進行修改,重新申請參加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疑問,可電話諮詢報考區縣(自治縣)黨委組織部或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4.打印准考證。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於2018年1月10日10:00後登錄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准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資格複審的必備證件之一,請務必妥善保管。

(三)筆試。筆試時間初步定於2018年1月13日,在重慶市主城區統一設置考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每科分值100分。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筆試成績將於2018年1月底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佈。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各區縣(自治縣)分別按與各職位招錄指標3:1的比例,由高到低次序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後一名成績並列,則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如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與選調名額未達到3:1的,則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四)面試。對進入面試考生組織統一面試,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人員。面試有關事宜將於2018年2月下旬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佈。

(五)體檢。各區縣(自治縣)分別按各職位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由高到低次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後一名成績並列,則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考察和資格複審。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重點為政治素質、學習成績、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公示。對考察合格者,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按程序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並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示7天。

(八)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者,簽訂分配協議書。

(九)調劑。如有因體檢、考察、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首先在各區縣(自治縣)各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次序進行調劑。如不能滿足調劑需要,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另行確定調劑辦法。

五、相關政策

1.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公務員任職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2.博士研究生關係保留在區縣級機關,掛任區縣鄉鎮(街道)副鄉鎮長(副主任)。其中,在區屬鄉鎮(街道)掛職的博士研究生,掛職三年後,對錶現優秀的,可轉為任職;在縣屬鄉鎮(街道)掛職的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後,對錶現優秀的,可轉為任職。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畢業生關係在鄉鎮(街道),且須在鄉鎮(街道)工作2年以上。

3.選調生在鄉鎮(街道)工作2年後,可參加市級和區縣級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對工作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可及時提拔、重用或列入後備幹部名單進行培養。

4.博士、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所在區縣人才引進優惠政策。

5.考生不需要繳納考試費和體檢費。

六、其他事宜

1.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並查證屬實的,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以選調生考試命題組、專業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原文鏈接:

http://www.cqleaders.com/ldgbksw/tzgg/2017/11/21/124413509758.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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