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環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28 17:47:18

忠縣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環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忠縣環境保護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環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忠縣面向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

三、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招聘範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後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紀律處分記錄。 

3.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自願在招聘單位服務5週年以上,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此次招聘人員須在縣內服務5年後方可向縣外事業單位交流轉聘。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10日上午9點至16點,報名地點在金考源會議中心(渝北區紅錦大道61號)。

2.報名手續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2018應屆畢業生推薦表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點報名。

委託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並交複印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填寫《忠縣環境保護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並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三)領取《准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於2018年1月11日上午7點至8點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專業知識測試和麵試。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1.專業知識測試

專業知識測試採取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測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綜合能力,分值為100分。專業知識測試時間為2018年1月1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專業知識測試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於2018年1月11日下午18:00左右在考點張榜公佈。

2.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面試人選最後一名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為2018年1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3.考試考核總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擬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在考點當場公佈,並於整個考核環節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忠縣人民政府網公佈。

(五)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在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則通過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擬簽約人員。確定為擬簽訂就業協議者,須在20日內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擬簽訂就業協議若經確認自動放棄擬聘資格者,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環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在考試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五、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在確定體檢人選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體檢人選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招聘部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忠縣環境保護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並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考生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學籍檔案及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遞補。公示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忠縣人民政府網查詢。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准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28/509546.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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