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你對古龍的喜愛勝過金庸?

少年時代,折服於金庸的瑰麗宏大。

那時候總覺得古龍只是一介浪人,上不得大臺面。

青年時代,開始奔三了,再回頭看古龍小說裡的角色,才發現古龍好像更懂人生百味。

古龍的故事裡,民族大義、江湖恩怨和武功秘籍不再是主線。全書的內核多是少年的迷茫、青年的隱忍和中年的無力感。這才是我心中的江湖,沒有距離感的江湖。

為何你對古龍的喜愛勝過金庸?

天下第一的謝家三少爺和沒用的阿吉

作品,歸根結底,是作家的寫照。

古龍寫酒,金庸寫棋。古龍喝了一輩子酒,金庸下了一輩子棋。

古龍和他書中的男主角都是逃避成長的,他們心裡住著一個孩子。他們不願揹負世俗對中年人的要求,從而輕裝上陣,肆意而行。這些大叔們永遠抱有對人生的好奇、想象與熱情,或率真、或熱烈,加上皺紋裡藏著滄桑閱歷,那種迷人,太難抵抗。

為何你對古龍的喜愛勝過金庸?

李尋歡與阿飛

這種逃避可能不被主流觀點接受,但是誰沒想過逃避呢。在某天特別想拋開一起,卻又做不到的時候,至少讓我逃避一本小說的時間吧

古龍愛寫中年人。

金庸大多是少年時代的故事,可是讀者會長大,讀者需要中年角色來代入。

李尋歡,四五十歲;傅紅雪,近四十;楚留香,一路從少年寫到中年……

不過,古龍筆下的中年人,一點都不“中年”,反而很“中二”。

被視為具有古龍自畫像意味的李尋歡,出場時是在馬車裡喝酒。

喝酒常見,但李尋歡喝酒,是在小酒店裡白天七壺酒,夜裡七壺酒;是喝完了酒,拿出小刀雕刻女人的人像埋在雪地裡,痴痴地站著直到全身落滿雪花。

為何你對古龍的喜愛勝過金庸?

手一翻,刀已在指尖

我鍾愛的才子王憐花說得透徹:李尋歡的秘密在於,他把美學引入了真實的生活中。

美是危險的,因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因此很少有人膽敢把美學引入生活,人們通常在藝術作品中進行審美活動,完了該怎麼過還是怎麼過。就像人們激賞“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但是一般都採取“好死不如賴活”的策略來對付人生。

但古龍的主角不對付人生。他們喝酒,以酒尋歡,以酒自戕。中年人活出了少年的天真誠摯,任性叛逆,不顧一切。永遠年輕,永遠眼含熱淚。

所以,李尋歡們當然沒有中年危機——因為他們根本沒長大,何談蒼老。

金庸筆下的中年人,就沒有古龍那麼過癮。

少年時,想學會降龍十八掌,牽著小紅馬,去找屬於我的黃蓉,每天滿足她各種古靈精怪的想法。

青年時,卻只想揣著“小劉飛刀,例無虛發”的名號,一個人靜靜地杖在方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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