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株苗木補償11萬元被拒後遭強行「清理」背後


2萬株苗木補償11萬元被拒後遭強行“清理”背後


一直認為合法的事情突然成了違法,楊佔發說他想不明白,既然當初違法,為啥從村到鄉都同意他流轉土地,並在辦理相關證件時蓋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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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株苗木補償11萬元被拒後遭強行“清理”背後


▲楊佔發在查看被清理的苗木。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9月8日,4輛挖掘機開進瑞金市黃柏鄉鮑坊村的一處農田內,隆隆聲中,2萬餘株苗木大部分“樹倒根斷”。

此前,因對這些苗木的移栽費用不滿,楊佔發拒領“限期清理地上苗木(附屬物)的通知”,相關部門遂進行了強行清理。

楊佔發是江西榮盛苗業有限公司法人。楊佔發回憶,2013年,在黃柏鄉領導邀請下,他與鮑坊村多個村小組簽訂協議,流轉351畝農田培育苗木。並於2015年經鮑坊村村委會、黃柏鄉政府、鄉土地利用管理所蓋章同意後,辦理了《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

從流轉土地到取得所有合法證件,楊佔發說,他一直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符合政策、政府扶持的。

2017年,瑞金市發佈瑞興於快速路徵收公告,楊佔發的47畝林地位於規劃紅線內。

2018年7月,楊佔發拿到的一份“評估意見發放告知書”顯示,江西榮盛公司共涉及評估面積47畝,需移植的樹(苗)木共21009株,所需移植經費112311元。

“兩萬株樹,評估的移植費11萬,平均一株樹才5塊錢。”楊佔發說,他算了一筆賬,六年時間,培育這47畝苗木成本就有近400萬元,而這11萬元的賠償,也遠不夠他將這些林木移栽到別處。

“修路是政府工程,我肯定服從,但政府應該用徵收的方式收購這些苗木,即使是移栽,這個費用也太低,我肯定不能同意”。因為對移栽不滿,楊佔發拒領這筆費用。

7月28日,瑞金市國土資源局向江西榮盛苗業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其中明確:在基本農田上種植苗木,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8月8日,黃柏鄉政府聯合瑞金市國土資源局下發了“限期清理地上苗木(附屬物)的通知”,要求其三天內自行清理苗木,被楊拒籤。

一個月後,有了挖掘機強行“清理”的事情。

一直認為合法的事情突然成了違法,楊佔發說他想不明白,既然當初違法,為啥從村到鄉都同意他流轉土地,並在辦理相關證件時蓋章呢?因為這個事情,他去辦理林木種植延期的相關證件時,也被告知無法辦理。

瑞金相關部門表示,基本農田是不能培育林木的,如果當時鄉里蓋章同意了,那也會進行糾錯。此外,按照市裡統一要求,2016年12月以後,徵遷涉及苗木的一律進行移栽,這個標準並不是只針對楊佔發一個人的。至於楊佔發申請延續《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問題,因為涉及規劃紅線,所以暫時不能辦理。而榮盛公司2萬餘株苗木成本合計400萬元的說法,則大幅高於市場價,屬虛報價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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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流轉是否合規?


楊佔發回憶,2013年年初,時任黃柏鄉鄉長石智勇邀請他到黃柏鄉承包土地。經石智勇介紹,楊佔發與鮑坊村支書朱建平對接。

朱建平稱,當時鄉里領導打了招呼,而且村民們樂意將農田承包出去,最終以村小組為單位自願與楊佔發籤了土地承包合同。

多份有鮑坊村委會蓋章、村支書朱建平簽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顯示:2013年3月-5月期間,江西榮盛苗業有限公司以每畝農田700元/年的價格,流轉了鮑坊村多個村小組共計351畝土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15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瑞金市徵收辦認為,楊佔發當時承包該林木用地時,是直接與鮑坊村委會簽訂的協議,故楊佔發承包土地並經營行為不合法。

朱建平告訴記者,剛和楊佔發對接時,村裡就召集各村民小組組長開會,說明了這件事,由各小組長和村民對接,大家都同意並自願和楊佔發的公司簽了合同。

鮑坊村潮頭陂村民小組組長宋兆田證實了朱建平的說法。他說,當時各村民小組組長找村民說明了情況,願意租田的村民都簽了字。

石智勇向記者證實了此事,但拒絕透露更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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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農田上種苗木是否合法?


江西榮盛苗業公司和鮑坊村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顯示,雙方約定承包期限10年,土地用於培育林木,租金每3年增加15%。

楊佔發回憶,2015年他在林業局領取了申請辦證的表格後,經鮑坊村村委會、黃柏鄉政府、鄉土地利用管理所蓋章同意後,在瑞金市林業局辦理了《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有效期3年。

2018年7月份,楊佔發向市林業局提交材料,申請延續《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卻被告知,“不能辦理延續”。

瑞金市林業局副局長劉登柱稱,因為楊佔發培育林木的用地,涉及“瑞興於快速路”的規劃紅線,所以不能延續。

林業局營林科副科長稱,辦理證件必須要村、鄉兩級證明土地性質,並蓋章同意。如果是基本農田,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證件是不能辦理的。

瑞金市政府相關部門一位知情人稱,瑞金這邊為了發展經濟,在一些證照審核上有時候把關不是很嚴,但是如果有人去較真的話,那就是錯。

黃柏鄉政府副鄉長鍾宗貴介紹,他對當時的情況不瞭解,但是基本農田是不能培育林木的,如果當時鄉里蓋章同意了,那也會進行糾錯。

不過鍾宗貴也表示,“現在楊佔發培育林木已是既成事實,實施上還是參照全市的統一標準,評估了移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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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涉徵苗木,應徵收還是移栽?


楊佔發告訴記者,在收到評估意見報告之前,他一直認為自己的兩萬株樹會被徵收。後來被告知2016年12月起,瑞金市樹(苗)木補償方式由徵收價調整為移栽價。

10月22日,瑞金市徵收辦副主任謝興暉告訴新京報記者,針對徵遷過程中涉及苗木補償的問題,市裡在2016年曾召開協調推進會,之後瑞金市統一實行“移栽補償”而非徵收。

瑞金市徵收辦向新京報記者出示的一份《全市苗木補償評估有關問題協議會議紀要》顯示,對2016年9月20日以後,現場認定的苗木徵收原則上按照移栽價方式進行評估補償。

謝興暉說,在之後徵遷項目中,涉及苗木徵收的均是按照“會議紀要”執行“移栽價”,而不是徵收,“全市一個標準”。

“2015年開始,瑞金市開展了很多項目工程建設,在徵遷過程中發現,有人在規劃紅線公佈之前,就從外地調來苗木,在徵收區域範圍內栽種,存在惡意套取徵收補償款的情況。如果全部都是徵收,財政支出太高。”

徵收辦法規科工作人員介紹,徵收變移栽也有法規可循。依據“《江西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青苗補償費按實際損失補償,房屋、樹木等附著物作價賠償,也可以另行修建和栽種,在公佈徵地方案後搶種的樹木和搶建的設施,不予補償。

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殷清利律師認為,會議紀要是相關行政機關內部行文的一種形式,不能作為對苗木徵遷補償的依據。瑞金市徵收辦以“會議紀要”為依據,進行移栽補償的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所規定的土地徵收及補償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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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依據12年前的“估價表”作價是否合理?


瑞金市園林局向楊佔發送達的《評估意見報告》中,詳細列出了不同地徑、高度的樹種,所需的“移種植費”及“移植補償費”。

以地徑3米、高2.5米的桂花樹為例,移栽費每棵5元,涵蓋了“移種植費3.2元”及“移植補償費1.8元”。

10月22日,瑞金市園林局副局長袁北京介紹,評估意見報告中,“移種植費”是根據2006年《江西省園林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計算,而“移植補償費”則是根據4月份評估時,同等苗木市場價的10%計算,“市場價也是多個政府部門,參照地方和網絡報價而來”。

袁北京解釋,目前只有依據2006年的估價表,“這已經是最新的了,2006年之後,估價表沒有更新過”。

新京報記者查詢2006年《江西省園林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移出一株樹的價格為1.97元,栽種的價格為1.23元每株(以地徑3米、高2.5米的桂花樹為例)。核算“移、栽”單價包括人工費和材料費,其中人工費每日23.5元。

一位從事造價諮詢的業內人士稱,目前的人工費早已翻了幾倍,物料費也有上漲。

殷清利律師認為,在移栽費評估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的評估方式,但參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一般實踐中可以聘請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通過評估方式確定。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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