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又批准立案11件公益诉讼案件

喜报

刚刚,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层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又有11件批准立案啦!

(背景音乐《北京喜讯到边寨》响起来……)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又批准立案11件公益诉讼案件

上半年我院实现公益诉讼立案3件,占乌铁检察机关两级四院立案总数的3/5,其中一件被评为“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全院上下欢欣鼓舞。而这一次,公益诉讼又立案11件,可想而知,这份成绩是多么沉、多么重。成绩的取得来自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来自辖区基层铁路单位的大力支持,更来自全院检察人员守护公平正义的责任与担当。

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辉煌,只有全力以赴的努力。今年以来,我院党组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思路一新天地宽”、“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的要求,聚焦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地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形势,敢于创新、调整姿态、瞄准目标、奋力前跃。正如区检院民行处在乌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调研座谈会时,我院党组书记王广基所谈到的那样,对于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我们有五个“杀手锏”!

配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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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党组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大部制改革时,单独设立民事行政检察部,配备业务骨干,成立“公益诉讼团队”,其中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助理2人,由党组书记分管。

提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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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按照“创新举措、夯实基础、补短争先、储备迎改”的工作思路,针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时间短、经验不足的现状,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克服单位经费紧张的困难,安排人员赴北京、福州等地参加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积极主动协调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凡涉及公益诉讼的培训课程,均安排全员“蹭课”;今年“西山讲坛”继续开讲,安排3名中层领导走上讲台,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形式,提高业务素养。

动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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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要服务人民群众,也要依靠人民群众。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晓并协助开展公益诉讼。采取“上火车、下站段”等多种方式,坚持不懈进行宣传,即使是在参加“结亲周”的路上,都想方设法利用候车室、列车餐车等办起了普法宣传讲座及“流动法律咨询站”,民行检察官更是“霸占”列车广播室,向旅客介绍铁路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职能,截至当前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1000余份;针对辖区铁路单位的干部职工,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次;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益诉讼相关信息21篇,其中的10余篇被新疆检察、正义网、法制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多家权威媒体采用;利用传统平面媒体报纸宣传,院报《乌铁检察》专门设置公益诉讼专栏,今年刊印的4期均已寄发相关铁路机关、站段,达170余份;通过广播电台宣传,民行检察官做客《法治进行时》,结合实际办案对公益诉讼进行专题宣讲。

深入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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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经过精心筹划,在奎屯车务段设立“派驻奎屯检察室”。根据制定的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及纪律要求,通过每月固定巡回检察的方式,走访奎屯铁路公安处、奎屯工务段、奎屯车务段等主要铁路单位,向铁路公安干警及铁路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理辖内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自年初,民行部门便深入铁路公安处、铁路供电段、奎屯安监分室等辖内单位走访调研,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与乌鲁木齐铁路卫生监督所同壕作战,打响“列车食品安全保卫战”。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铁路法院接待室设置民行监督、公益诉讼宣传栏,畅通人民群众控告、申诉及举报线索的渠道。微信公众号“小检察室大作为”系列专题报道7篇,全面推进与铁路单位和辖区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为搜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打下了良好的底层基础;在九月的“检察室巡回工作日”,奎屯工务段希望我院协助解决铁路安全隐患问题,并提供线索18条。

联合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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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行部门人员借调、下沉的现状,除刑事检察部的2名正在办案的员额检察官外,抽调了在院的所有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组成两支调查小组,分别由党组书记和检察长带队,多次前往奎屯、犁和阿拉山口方向,历时半个月,行程达到5000余公里,针对18条线索,逐一实地勘察。铁路沿线、铁路大桥上,随处可见检察官的身影,尤国庆检察长拖着伤腿,依然坚持在第一线……

9月27日,我院召开专题检委会,对照公益诉讼立案标准,集中研究探讨。按照《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对线索的调查结果逐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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