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调整生育保险政策 可获生育保险17514元

齐鲁网泰安7月22日讯(肥城台记者马兴强)最近,记者从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了解到,肥城市生育保险政策有了新调整。肥城市将严格执行泰人社发【2016】37号文,2016年1月22日以后生育的女工不再区分一胎或二胎,一律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2700元的医疗费(定额拨付),1000元的产前检查费用。这就意味着2016年1月22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至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7514元,相比之前的15115,略有提高。

随着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计生条例》出台,全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生育险问题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据了解,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引产、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为了将政策落实到位,肥城市对于37号文出台前已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女工调整了程序,将对生育女工补齐158天的生育津贴(一胎的补8天,二胎的补68天),充分体现了对生育女工的关怀,彰显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精神。

如果有疑问,请拨打肥城市人社局电话咨询0538-3283666,肥城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处生育保险科电话:0538-328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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