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新聞」警方回應「警犬被盜案」,當事人希望公開自己「偷狗」視頻

10月26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獨家報道了浙江省金華市朱某、應某夫妻因為“撿”了一條警犬而被認為是盜竊,遭遇刑事立案,目前正處於取保候審階段。在這之前,還有一對父子因盜竊這條警犬被判刑。此事報道後引起社會上的關注,27日晚,金華市金東公安分局通過微博對此事作了情況說明。警方認為,朱某、應某夫妻應該知道該犬屬名貴的德國牧羊犬,該夫妻涉嫌盜竊罪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情況說明中還說到,該案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問題,分局督察部門已開展調查,並視情作出處理。

警方回應後,已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應女士表示,自己夫婦並不知道那是警犬,只以為是流浪犬。如果一定要說自己盜竊 ,那麼當時那隻警犬是怎麼從派出所出來的,警犬當時是什麼樣的狀態,他們夫妻二人又是怎樣將警犬“偷走”,希望警方儘快將當時的監控完整視頻曝光。應某夫妻到底是“偷狗”還是“救助狗”,引起了廣大網友和法律人士的討論。

案情回顧:

“撿”德牧犬攤上大事

10月8日,金華的應女士在新浪微博發文,稱其因在路邊撿到一條狗而被認定“偷盜國家財產”,進而尋求法律幫助。紫牛新聞記者看到這條微博後,與應女士及其丈夫取得了聯繫。

「紫牛新闻」警方回应“警犬被盗案”,当事人希望公开自己“偷狗”视频

【應女士在新浪微博發文】

應女士說,那天和丈夫是路過多湖派出所門前的一條路,那裡有一排垃圾桶,當時天氣熱擔心狗會渴死,在離它十幾米遠的時候對它招了手,它撲過來了後就把這條很髒很瘦的狗當作流浪狗帶回家了,沒想到幾天後,夫妻二人涉嫌盜竊被派出所調查,民警說這條狗是警犬“老三”,價值15000元,夫妻二人的行為屬於盜竊。

經過審訊和做筆錄之後,他們繳納了保證金辦理了取保候審。此後,他們在回家的路上又看到那隻狗在翻垃圾。夫妻二人後來得知,今年5月份,一對父子也是因為這條警犬被判刑,這父子二人採取吹口哨的方式將警犬“老三”喚到身邊帶回家的。

網友熱議:警犬為啥沒人看管

為啥在垃圾桶旁翻垃圾

此事經報道後引起了社會上的關注。

網友“大口吃肉”提出疑問,警犬怎麼會在路邊吃垃圾呢,而且身邊沒有任何標識?市民遛狗也會按照規定拴繩呢;

“子子移動優惠”表示,警犬的生活待遇都非常好的,吃住都有專人照料,執行任務會有專門警犬背心,也有訓導員一起行動,非任務期間不可能隨便在大街上獨自覓食;

網友“支符寶”:警犬為什麼在沒有看管的情況下獨自外出活動?正常家庭餵養的狗也不能放任它自己在外面啊!警犬為什麼沒有受到良好訓練,吃不明來源食物,跟陌生人走?缺乏系統訓練和警惕。

網友“HQ”說:“我也是一個特別喜歡狗的人,如果是我看到了也有可能帶回家餵食給它吃,按說警犬身上應該有警犬字樣的項圈或揹帶,這條沒有字樣還在翻垃圾,別人當然以為是流浪狗,這麼武斷地說應女士偷警犬有失公平。”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不管是不是警犬,都不能在路上看到沒人看管的狗就將狗帶回家,萬一這個狗的主人就在不遠處,讓它自由活動呢,何況懂狗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名貴 的德國牧羊犬。

「紫牛新闻」警方回应“警犬被盗案”,当事人希望公开自己“偷狗”视频

警方回應:嫌疑人知道是名貴犬

警犬管理確實存在問題

10月27日晚,金華市金東公安分局針對此事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2018年6月29日晚,金東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發現散放在派出所門口附近的一頭警犬被盜。經立案偵查,7月3日,金東公安分局對涉嫌盜竊的朱某(男,1990年出生)、應某(女,1989年出生)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經初步調查,該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種犬,系多湖派出所用於警戒、巡邏的警犬,並佩戴項圈。犯罪嫌疑人朱某、應某知道該犬系名貴犬種德國牧羊犬。 針對該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問題,分局督察部門已開展調查,並視情作出處理。下一步,分局將繼續嚴格依法辦案,誠摯歡迎媒體和廣大網民監督。

「紫牛新闻」警方回应“警犬被盗案”,当事人希望公开自己“偷狗”视频

【金華市金東公安分局針對此事發布情況通報】

當事人:狗項圈是空白的

希望公佈當時“偷狗”視頻

對於警方的通報,已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應女士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通報中說,那隻狗是在派出所門口附近散養,我迫切的希望警方公佈那天晚上關於我們‘偷狗’的完整視頻,包括那隻狗是怎麼從派出所出來的,當時狗是什麼狀態,以及我們倆撿狗或者偷狗有沒有采取強制的措施,那個地方離派出所有100多米,旁邊的圍牆已經不屬於派出所了,那條狗所在位置是在另一家單位的圍牆外面的垃圾桶旁。”

“警方說我和丈夫是知道德牧名貴犬的價值,這一點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提過,我丈夫是知道德牧犬,也養過和買過,但是德牧品相好的小狗市價幾千元,但大狗不值錢,因為狗大了品性已定,價格就賣不高。”應女士說:“當民警在問我這個問題時,我說我是不知道這個犬的價值的。”

「紫牛新闻」警方回应“警犬被盗案”,当事人希望公开自己“偷狗”视频

應女士還說,關於通報中說到的項圈,當時在做筆錄時,就強調過她和丈夫曾經仔細翻過項圈,沒有原主人的信息,而且大型犬晚上獨自在外是不合適的。

法律人士:

撿犬還是盜犬值得商榷

從目前各方披露的信息來看,以及網友提出的疑問,應女士夫妻的行為是盜竊警犬還是撿走或者救助流浪狗?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鄧學平律師認為,這件案子的證據目前看不到,有可能警方還掌握著大量的細節,但從現在披露的信息來看,他認為首先有個大前提是在適用《刑法》時,要遵循謙抑性原則,迫不得已時不主張動用刑法。

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也會出現撿到別人家的狗,遇到這種情況,主人找上來說清楚一般就行了。狗雖然在法律上屬於財產,但它與一般財產不一樣,打個比方說,不同於錢包,如果錢包被人拿走,很可能別人目的很單純,是想非法佔有;而狗雖然具有經濟價值,但也是生命,對於愛狗的人撿一條狗回家不一定是為了要佔有它的財產價值,有可能是對其救助,建立一種生命的聯繫。而盜竊罪通常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竊取的手段,所謂秘密竊取手段比如鬼鬼祟祟的,趁人不備,悄悄地,有人望風或者掩蓋等等。鄧律師還認為,還要綜合考量這隻狗是不是在主人的控制範圍,在沒有人看護的情況下被人公然帶走,很難說對方是偷盜。

另外在此案的辦案程序上,鄧律師認為,程序上有瑕疵,作為利害相關人,此案的刑事偵查,派出所應當迴避,派出所既是受害人,又是本案偵查程序中的具體辦案單位,這就與刑事訴訟立案管轄權的規定是直接衝突的,涉嫌違反了法定程序。

另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從現有披露的信息上看,不足以認定盜竊罪,這隻在垃圾堆翻垃圾的德牧犬,很容易讓人認為是無主物或拋棄物,如果是把無主物或拋棄物帶回家,不能說明是盜竊,如果主人找上門來藏著不給,那也只能算構成侵佔。

紫牛新聞記者|陳勇 任國勇

主編|陳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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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新聞常年法律顧問:

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唐迎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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