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長時辰未與丈夫行房的翁姓婦人,與陳姓肉販產生婚外情,翁後來身體不適,卻向丈夫說:“我彷彿懷孕了!”引起丈夫思疑,丈夫創造其通姦記實後,氣得告她通姦。昨天,臺北地檢署將肉販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單單純判決處刑;翁獲丈夫撤告,不起訴。
臺媒報道,本年4、5月間,家住臺北市文山區的翁婦,趁著去黌舍接孩子放學前,偷閒在小學四周的超市小酌,相逢了在菜市場賣雞肉的陳姓肉販,兩人一見如故,幾杯黃湯下肚後,竟相約到陳的住處偷歡,1個多月來共產生十幾回性關係。
臺北地檢署
後來翁感受身體不適,隨口向丈夫說:“我彷彿懷孕了!”但丈夫自認已許久沒跟妻子行房,妻子怎樣可能懷孕?直覺妻子在外有染,便檢察妻子手機內的LINE對話記載,創造妻子竟揹著他與陳搞曖昧,兩人不僅互稱“老公”、“妻子”,妻子甚至還撒嬌自稱是“小傻瓜”。
不甘被戴綠帽的丈夫,怒控妻子與肉販通姦。檢方同時傳喚3人到庭對證,翁開初否認出軌,辯稱本身被陳性侵;但當檢方詰問翁是否要對陳提告性侵時,翁卻不置能否。
陳則坦承與翁有染,還盡情宣露兩人發素性關係的地點、次數實時辰。翁的丈夫聽完陳的自白後,選擇對妻子撤告,檢方比對陳與翁的對話記載後,將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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