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5日在惠州市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上霞北路1號華陽工業園A區集團辦公大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於2018年10月19日以郵件、電話等方式發出,應參加會議人數3人,實際參加會議人數3人,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溫惠群女士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會議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公告編號:2018-053)。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公司擬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該事項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在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進度的情況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5,000萬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的《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4)。

特此公告。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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