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新標準,你知道了嗎?

近日,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標準為每人每年不低於220元,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繳納。另外,2018年財政補貼標準在2017年的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平均每人每年490元。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新標準,你知道了嗎?

城鄉醫保並軌

根據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按照每人不低於220元的標準繳納;國家對個人繳費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個人繳費應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按年度一次性繳納。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新標準,你知道了嗎?

對於困難且人口數量多的家庭,按照每人不低於220元的標準繳納,的確是一筆大數字。對此,《通知》規定了城鄉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 財政廳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提高我區城鄉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民發〔2014〕49號)以及當地政府規定的補助標準予以補助。全區未享受政府個人繳費補助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政府按照個人繳費標準的60%給予補助,其中,自治區財政負擔80%,市、縣(市、區)財政負擔20%;自治區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費補助政策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新標準,你知道了嗎?

怎麼辦理?

通知》指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農村居民以行政村為單位按戶進行參保登記;城鎮居民以所在街道社區為單位進行參保登記;廣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術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冊兒童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什麼時候繳費?

根據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 2018 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得知,2019年度保費的集中繳費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底,享受醫保待遇期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新標準,你知道了嗎?

創意配圖:社保卡 醫保卡 養老金 醫療保險

特別提醒:不及時繳費將難享補助。根據自治區人社廳的有關規定,城鄉居民在當年6月30日前參保繳費的,只需繳納個人繳費標準部分,並享受當年的財政補助。除新生兒外,城鄉居民在每年7月1日~12月31日參保繳費的,應由個人一次性繳納當年財政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的費用。

對於新的繳費的標準您有什麼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