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擴散!吳堡縣城區禁止燃燒煙煤

吳堡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有煙煤、劣質煤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改善城區空氣質量和城市環境,保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推進“五城聯創”工作,加快“美麗吳堡、幸福吳堡”建設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陝西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吳堡縣城區禁燒煙煤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縣政府決定在城區範圍內開展有煙煤、劣質煤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範圍:

東起黃河大橋,西至猴橋附近,南臨黃河大道,北至龍鳳山。

二、整治內容: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整治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各種有煙煤、劣質煤經營銷售行為;嚴禁運輸有煙煤、劣質煤等非達標煤炭進入城區銷售或使用,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予以查扣處罰。

(二)全縣各煤炭經營戶要自行清理關閉有煙煤、劣質煤經銷場所,停止有煙煤、劣質煤經營活動,並於2018年10月31日前將存量有煙煤、劣質煤自行全部取締清理;對自行取締清理不到位和逾期不關閉清理的,將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三)嚴禁在整治範圍內燃燒有煙煤、劣質煤,一律使用天然氣、無煙煤或其他清潔燃料。

(四)在煤炭經營違法行為案件查處中,對拒不配合調查、不接受處理、阻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的當事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縣住建、環保、公安、交警、交通、市監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不定期督促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履職的部門及相關人員,移交縣紀委監委進行問責處理。

(六)全縣各部門單位及全體市民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抵制使用燃燒有煙煤、劣質煤,積極參與全縣鐵腕治汙行動,為改善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舉報電話:0912-6521755

0912-6521512

吳堡縣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緊急擴散!吳堡縣城區禁止燃燒煙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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