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國慶期間,不少人都喜歡網購,而有對海外商品感興趣的人會選擇代購。然而今年十一,代購們在朋友圈裡發的最多的不再是五花八門的海外商品,而是不少代購者被上海浦東機場嚴查海外購物進境後的“慘狀”。

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從網上流傳的截圖可以看到,個人代購們面對突如其來的嚴查毫無準備,現場情況相當“慘烈”,甚至有人稱之為“代購圈黑暗日”。一時間,個人代購紛紛陷入恐慌,並感慨2018年可能是代購和大家告別的一年。

這個預測不無道理,而且讓個人代購們恐慌的日子或許接下來更甚,因為明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正式實施,其中與代購有關的條款不在少數。

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首先,不論是個人代購還是平臺代購,都必須持有營業執照,還必須是採購國與中國雙方的那種。而且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以前在電商平臺上開代購店不需要執照,這就使得不少代購在做生意的過程中更有“為所欲為”的空間。例如代購行業假貨氾濫,在這個鏈條上,有專門賣小票和代購視頻的人,方便欺騙用戶。

此外,許多代購店鋪沒有成立公司,即使成立,代購者也不會將運營企業的信息進行公示。而新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和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也就意味著個人代購也要辦執照,而辦執照就要納稅。

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可以看到,在新電商法中有一個新名詞“電子商務經營者”,也就是說,無論是已經開店的代購還是那些沒有網店只在朋友圈中打廣告的個人代購,都在“電子商務經營者”之列,既然在其中就一樣要遵守新電商法中的規定。

其實代購圈中的亂象由來已久。買小票、買視頻已經成為心照不宣的“規則”。而不少成規模的跨境進口電商平臺的店鋪中也往往會表明“跨境進口商品暫不能提供發票”。這些在新電商法實施後將統統“失靈”。

此外,新電商法中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這一規定對於代購而言同樣會產生極大的“壓力”,因為跨境代購面臨的風險極大,最可能的就是物流不暢,如果嚴格按法律程序,對代購而言損失是極大的,而且物流太慢許多客戶就會流失。

從廣義上說,代購包括“個人代購”和“平臺代購”。個人代購包括留學生、職業代購、空姐等,“平臺代購”則以“小紅書”、“網易考拉”等平臺為代表。無疑,新電商法對個人代購的衝擊力度更大,這些規定會讓不少個人代購因無法承受而退出這一行業。

新電商法明年起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要來了?

因此,未來的代購行業可能更加傾向於平臺化與企業化,對於代購市場的亂象可以起到有效的整飭作用。不過隨著新電商法的實施,個人代購的“寒冬”也即將到來,代購市場將從互聯網行業常見的“野蠻生長”時期進入“洗牌期”,向著更加規範化和健康化的方向繼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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