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闲置的房屋多年前免费给好友居住,多年后搬出却向我索要其居住期间装修费用,这费用在法律上有没有道理?

梓宸涛涛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并未要求一定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装修费用相关规定

装饰装修一般分为两类: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

附合是添附的一种,主要指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的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

对房屋的装饰装修一般都是动产与不动产之间的附合,对于该部分装饰装修物归属划分问题,以及丧失所有权的一方是否可以请求赔偿或补偿的问题,法律具有如下规定: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扩建而为之,该行为构成侵权。

所有装饰装修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请求赔偿或补偿,并且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

若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该部分动产由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则由承租人拆除,由此造成房屋毁损的,应由承租人恢复原状。

若装饰装修物已形成附合: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折价归属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按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现值损失:指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

3.若租赁合同解除,则视导致合同解除的具体原因分别处理:

若出租人违约,则承租人有权请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残值损失:指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若承租人违约,承租人不得请求赔偿上述费用,但若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适当补偿;若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则由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因此,若该朋友是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装修,你可以要求其进行拆除,且无需支付任何的费用。若该装修给你带来任何损失,你还可要求其赔偿。因为没有正式的租赁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房屋使用费。


律师说


闲置的房子免费让好朋友居住多年,没想到人家搬离时还要装修费,问在法律上有道理吗?

说这个问题的人应该是感觉很委屈,免费让好朋友居住自己的房子,自己不但没有收租金,好朋友反而要装修费,这件问题你可以这样做:

1、笑着给朋友说:这房子你也知道别家的租金收多少钱,你用了这么多年,我把你当做好朋友才没有给你提房租的事情,这样吧,我给你按照别家房租的8折,咱们算下房租,你看什么时间给我?

2、关于装修费用,你可以这样说:租用别人的房子,房主都不会让别人更改自己家的摆设于不知的,这样吧,你把房子给复原吧。

以上仅是个人建议,仅供参考。怎样处理关键是你怎样看这件事,以后还要不要与她做好朋友,好朋友就不会给你说要装修费。中国有句古话说的话:升米恩斗米仇,这社会,有时对别人太大方不一定是好事,别人有可能把你的好当做理所应当,或者是她根本就是一个不知道感恩的人,当然,我们只是听你所述,是不是你也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也要反思。


资深职场达人


如果未经你的许可私自装修,那你这位好友不仅无德,而且无耻,不仅不需要承担他的装修费用,而且还要告他侵犯你的财产权,要求赔偿!

事件大略:多年前,题主有一套闲置的房屋给了当时一个家境很差,但是又和他是最好的好友居住,在这么多年他居住的时间内,从未以任何形式向好友索要过费用,由于当时关系好所以并没有留下什么字据。好友居住期间对他的那套房产进行了一定的装修。现在,好友家里条件改善,于是决定搬出他那套房子,但紧接着就开始打电话向他索要居住期间装修所产生的费用,他拒绝之后,好友又变本加厉。

很简单,你免费让好友居住你的房子,属于赠与,好友装修你的房子如果经过你的许可,根据民法规定,你应当承担装修费用,这是法律规定,不懂法律,就会吃亏。

但如果他未经你的许可,私自装修,你不仅不需要承担装修费用,而且要告他侵犯你的财产权,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但无论是否经过你的许可,从道义上讲,你的这位所谓的“好友”不仅无德,而且无耻!但也只能怪你自己交友不慎。

如今是法治社会,既要考虑朋友关系,也要考虑法律程序,建议出租房子或租住房子的人,一定要定好协议,并相互遵守。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闲置的房子多年前免费给好友居住!搬出后还向你索要居住期间的装修费用?

林子就说几句吧!

第一既然是是免费给好友居住,那就说明你们没有签署任何的租凭合同! 一般的租凭合同上都会写有禁止改变房屋结构!!

这是林子找的租房合同!这份合同第6条明确说明了如果改动了房屋结构所有的费用都由承租方承担!(字有点小,打开图片查看哦。)



对于给好友免费居住,好友改变了房屋结构,没有签署任何合同的情况下。还问你要钱!也是够了!


如果说好友向你索要装修费的话,就一个简单的办法让他把你的房子恢复到原样!

给他免费住了还要问你要装修费天下那有这样的道理!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来任何涉及到利益的事一定要签署合同为证!

你们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办呢?


一点少年郎


你好,嗨住租房来回答这个问题。

本文所述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情况,你朋友的装修经过了你的同意。虽然文中没有表达出来,但据推测应该存在这种可能性。而且在你朋友的意识当中,他对房屋装修所花的费用,是多于这几年年租的,所以才会在免费租住的情况下,又索要装修费用。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俩人事前有约定的话,就按照具体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具体约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平的原则来处理。他愿意拆除的,让他拆除带走;不能拆除的,作价给你用以抵消房租,多了由你给予补偿,少了由他出钱补齐房租。如果对你的房屋造成了损毁的话,你也可以要求他补偿。

第二种情况,你的朋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从法律上看他已经侵犯了你对房屋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为通常装修是与个人审美情趣和偏好相关联的,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个殊性,因而客观上导致房屋增值的装修,也可能因为不合房东的审美情趣而成为一种损害。所以,你也有权要求你的朋友承担该恢复原状的拆除费用,并就装修中因拆除有关隔墙等损失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从现实层面讲,双方都有错。

两人都错在没有把租(借)房和装修当回事,没有书面约定。俗话说“口说无凭”,俩人之前是怎么说的我们无从知晓,但结局就是起了纠纷、伤了感情。事实上,这场纠纷也给我们上了一课,即使是亲朋好友,也要把“丑话”说在前头,凡事要靠合同说话。特别是很多年轻人在租到房子时,第一件事就是花些心思把房子装修一番,以更符合自己对家的要求。那么,装修租来的房子时,要注意哪些呢?

1、合同要周全。装修期间房租如何算,装修风格如何,所选的材质怎么样,哪些地方可以改造哪些地方绝对不能动、装修所花费用是否能折合抵部分房租……这些都要提前考虑清楚,租客在和房东谈的时候,一定要思虑周全,尽可能的写在合同里,以免后期发生纠纷。

2、房屋的租期。其实这个也是写在合同里面的,因为特别重要就单独点了出来。由于装修耗时耗力还花钱,租客一般都是想长期居住的。但房东存在变数的可能较大,万一房东要提前收房了怎么办?建议可以提前协商提高毁约金,以防出现变动。

由于房屋租赁牵涉到的事情比较繁杂,建议租客和房东都下载嗨住APP,房东可以随时发布租房信息,租客可以看到全城最全最真的房源信息,看到中意的房源直接跟嗨住联系即可,没有中介费,还可以跟房东直接联系,专业的流程和服务让你省时省力又省心。


嗨住租房


我觉得你也没说清楚,只说了自己的好处,夸大朋友的坏处:你免费给他住,平常可能也同意了他的装修,而好友要装修费,可能是他装修的费用远远多于这些年的租金,另外你说的多年是多久?三年和八,九年差别是很大的,如果对方住三,四年,而你没装修的房子一年房租7.8000块,也可能才5.6000块,而他装修超过5万块,或者49000元,他是有点委屈


那人那事那城市


其实你给朋友免费住,就是想让人家给你装修呢,因为给的时候毛墙毛地,你能预料到,然后朋友可能花了几十万装修,十几万装修,可能住的时间他感觉不够他装修的费用,才产生这样的矛盾。彼此心里没点13数吗?


喷子来一波


这项费用的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承租人对租用房屋的装修,属于民法规定的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权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权,如果要恢复彼此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划算。

第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六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所以说,对于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装修投入由谁负担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你的好友未征得你的同意,自作主张对房屋进行装修,那他侵犯了你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你有权要求他恢复原状、并损害赔偿。如果你的朋友征得了你的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对装修的处理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对装修费用具体约定,则应按照公平原则来处理,装修物能够拆除的,让他拆除带走,不能拆除的,作价由你给以补偿,因装修造成房屋受损的,你还可以主张对方的赔偿责任。

第三、具体到你的事情,因为你是免费给他住,如果他的装修费用过多高于同类租房的租金,你可以根据上述原则处理。否则,就让他拆除带走,并赔偿你房屋受损的损失。

道义很重要,对不讲道义的人也不需要讲道义。


郭广吉律师


既然是好友,我相信他不会这么无耻,免费住你的房子,末了还管你要装修钱只能说明你干了不地道的事!肯定答应人家随便住多久都行,后来没几年变卦了,人家装修钱比给你租金还贵能不反目吗?干啥事,掂量好,做人要有良心别缺德才行!


冰雨可乐


因为得寸进了尺,并非好友成事实!

朋友若是不要脸,什么主意都会想!

=^_^=像你的这种情况竞然也是好朋友?亏你想得出!相对于你这种人来说的话,还真的是一个傻咄咄的东西!所谓的亲兄弟明算账,你这一种和朋友来相互算计的关系也能够称为是好朋友的关系?若是有这种所谓的朋友的话,还真的是让人三观尽毁!也许别人确实是在房屋的装修过程中花了不小的钱,让你给一些装修费用也说得过去,至于你是如何来处理的话,还得看你有没有那种水平和相关的能力了!

=^_^=针对你的这种情况你应该有两个方面来选择的!第一就是按照房屋装修好的价格来算房屋的租金,各算各的钱过后再来相互的补差价吧,也许他的装修已经是经过了你的认可,这种情况之下才能说得过去;如果刚开始你没有认可他的装修的话,那么我建议你让他折除了装修给你恢复原貌吧!也许你觉得这种做法会让朋友都没得做、甚至你还会觉得自己太过份对不?如果你真是这样想的话那你就错了!因为你们本来就不是朋友,你们之间已经没得朋友可以做了。

=^_^=第二种方法就是你的房子就白送他做了几年算了,反正你也有的是房子,空着也是空着的,你就照他所说的价格给他让装修费吧,如果这样子的话也许在他的心里还会当你是好朋友,至于你是如何想的话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觉得像你这种花钱去买来的所谓朋友意义又何在呢?你如果是在以后的生活中没有了这样的便宜给他检的话他还会当你是所谓的好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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