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包拯:公明廉威,勤政爲民

天聖五年(公元1027)包拯進士及第後,曾經被朝廷兩次授官,均因父母不願隨行而辭官盡孝,直到雙親病歿,守孝三年,才出任天長知縣,時年38歲。

縣令包拯:公明廉威,勤政為民

反腐反庸,無私無懼

包拯關懷民生,銳意改革,同時將遇到的問題和了解的情況,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的職責範圍,都如實向朝廷報告,並提出解決辦法,請皇帝“特降指揮”。在包拯看來,這是一個官員應盡的責任。

包拯留下的著作,除一篇家訓、幾首短詩外,就是多達185篇的奏議,其中有55篇奏議,竟彈劾本朝官員多達61人!這61人中,貪官汙吏首當其衝,犯一般錯誤和不稱職的“庸人”也不在少數。地位比他高的如宰相宋庠,皇親國戚如張堯佐、郭承祐、楊景宗等,均在被彈劾之列。一時間,“包彈”成為朝廷聞之色變的流行語。

縣令包拯:公明廉威,勤政為民

深察民情,為民請命

包拯對仁宗寄予厚望,他希望仁宗“薄賦斂,寬力役,救荒饉”,重現“幼有所養,老有所終,無夭閼之傷,無庸調之苦”的堯舜盛世。當時的現實卻是,北宋王朝進入中期,勵精圖治的精神逐漸消失,因循苟且、貪汙腐敗之風蔓延,官僚盤剝,農民苦甚。因此,包拯在以大無畏精神肅貪反庸的同時,又嘔心瀝血地為民請命,這類奏議佔到全部奏議的1/3。

其時,賦稅名目繁多,最普遍也最難使人應付的是折變、支移以及頭子、倉耗。所謂“折變”,是將明文規定徵收的物品,按官府臨時需要摺合成現錢或其他物品交納。折來變去,官員們從中牟利,納稅人負擔加重。“支移”是將就地交納的稅糧移到其他地方交納。如果移地交納現金,官方還要索取“腳錢”。“頭子”與“倉耗”都是按賦稅的一定比例增收的附加稅,只不過後者找一個“倉庫損耗”的名義,巧為立目而已。

同時,包拯發現淮南、江浙、荊湖等地同樣存在折變問題,其程度之嚴重不亞於陳州。他心急如焚,連續四奏免除江淮兩浙的折變,並由此推及“諸雜科率”,一再要求朝廷下令“權且停罷”。當時官府用物,均攤派給民間,雖雲購買,卻比市價低。這種強制性的臨時賦稅被叫做“科率”。包拯要求停罷或減輕苛捐雜稅,可謂解百姓於倒懸,據《宋史·劉摯傳》中記載,“民歡呼至泣下”。

縣令包拯:公明廉威,勤政為民

清心直道,嚴於律己

包拯知端州時,曾賦《書端州郡齋壁》一首以明志:“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清心才能寡慾,進退不失其正,故謂“治本”。直道而行,光明坦蕩,是其“身謀”。包拯本來不以詩作著稱,但這首詩卻寫得正氣堂堂,風骨凜然,實可視做包拯立身處事的宣言書,也是其始終不渝的行動指南。

包拯服喪期滿,在京城聽候派遣官職。當時的官場上,拉關係、走後門的風氣甚盛,宰相呂夷簡的官邸更是門庭若市。包拯和呂夷簡有同鄉之誼,呂夷簡以為他一定會登門求見,卻久等不至,後來才知道,包拯到吏部報到後,就直接到天長當知縣去了,這讓呂夷簡很感了一陣意外。從此,包拯在仕途上就沿著這條直道走下去,一直到他生命的盡頭,共計25年。

包拯一貫服從朝廷的調遣,當年被視為蠻荒之地的端州(今廣東肇慶),他也甘願赴任,並做出了出色的政績。除長子病故,要求回鄉任職以便就近照顧家庭外,他從未向朝廷提出過任何個人的要求——那七封《求外任》的奏摺,是對身為諫官而言不見採的抗議,不在此例。

幾十年間,除朝廷給予的俸祿外,包拯沒有多吃多佔過一分一釐。他知端州三年,端州盛產端硯,其前任均借進貢之機,貪汙多達數十倍於貢品之數的端硯據為私有,除個人享用之外還饋送權貴,大搞不正之風。包拯卻一改前規,下令制硯數量不得超過進貢之數,離任時“不持一硯歸”,從此成為載譽史林的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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