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两长”同堂办案 公开审理一起持枪杀人案

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被告人王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及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西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该案社会关注度高、争议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日山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人民法院院长岑万旺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人指控:2018年4月16日,王某某酒后与人发生争执,遂打电话给李某某将存放在李某某处的枪支送给其,王某某拿到枪支后即在本案的被害人农某某住宅楼前一小车旁组装枪支和安装弹药,农某某误以为两人在行窃,即对二人呵斥,王某某恼怒即将枪支朝农某某射击,子弹射中了农某某家的窗台。当日,王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即被警方抓获,并缴获了上述枪支和若干弹药。

庭审中,钟日山检察长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本案的定罪量刑证据一一进行了举证,发表了针对性强、论证充分、全面的公诉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同时对本案引发的思考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普法宣传教育。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充分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风貌。院长岑万旺严谨掌控庭审节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秩序井然、中立公正、规范高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决定本案将择日另行宣判。

据悉,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作为入额检察官、法官直接参与案件办理,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案件已成新常态,充分发挥了其在司法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办案亲历性,进一步推动了检察官队伍、法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西林县“两长”同堂办案 公开审理一起持枪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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