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不能少,寻找光荣的您,蕲春这项信息采集开始啦~](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重要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其他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主要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采集内容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四、采集方式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以县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组织、公安、民政、人社、国土、房管和兵役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乡镇、村(居)和县直各单位全面参与落实。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五、采集地点
各乡镇设立集中采集点,原则上,农村户籍的采集对象,按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通知的时间到乡镇民政办指定的地点申报采集。
县直在县公安局原办公楼(县民政局隔壁)七楼设立集中采集点,并在大型单位(有100名以上采集对象的)分别设立临时采集点,有单位或已下岗的采集对象,先到本单位或原单位所属系统政工股登记,然后按各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申报采集。所有采集对象不重复申报采集。
六、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材料或证明。
七、时间要求
从各地各单位通知的采集时间开始,至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
这次信息采集标准时间节点为2018年10月1日,之前死亡的不采集,之后可随时增加或注销 。
蕲春县民政局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9日
▼
近期爆文速览
欢迎朋友圈
编审:大鸟、李彬
违者必究
▼
閱讀更多 蘄春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