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10:4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杨世丹
女子血液酒精含量209.1mg/100ml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一个司机都必须遵守的底线。但总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10月27日晚,丽水市莲都区发生一起车祸,两人不幸遇难,让人悲痛万分。更让人惊讶的是,驾车人竟是酒后驾驶。
10月29日,记者来到丽水市看守所,铁窗内的肇事女司机痛哭流涕,万分后悔。
深夜,丈夫的一个电话让她冒险驾车
王琳(化名)今年41岁,小日子过得挺不错。她在水阁租了一间厂房,开了家公司,收益不少。两个儿子,大儿子20岁上大学了,小儿子13岁,正在上小学。
这个阶段,应该是王琳事业家庭双丰收的时候,但这样美好的日子却从那个晚上变了样!
女子驾驶的车辆
10月27日晚10点,一阵手机声,催促着面色潮红正在公司和朋友聊天的王琳,她随手接起了丈夫的电话,电话里丈夫催她回家。
当晚,她和朋友在外面吃饭,喝了几杯自酿的白酒。丈夫的电话,竟让她不顾已经喝了酒的事实,冒险驾车回家。
女子酒后驾驶,当场撞死两人
10点40分,郎石线路段,“咣当”一声,夜空划过凄惨的几声尖叫,王琳驾驶的红色大众polo汽车撞上了同向前方的人力三轮车。
恍惚的王琳被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骑车人李勇(化名)当场死亡,而车上的另外两名乘客一人受伤,一人当场死亡。
李勇三人本是骑车去看戏的,没想到却出了车祸。
死者的物品
看守所内,女子留下忏悔的眼泪
10月29日,在丽水看守所,王琳低着头,面色憔悴,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她说:“我现在都不敢去想这个事情,我就喝了点酒啊,我觉得自己很清醒。”
据了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女子血液酒精含量20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生命被醉酒驾驶无情夺去,我们在惋惜的同时,也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千万不要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成一句空话,希望大家都能牢记心中并且遵循这个原则,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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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会导致人体视力下降,触觉、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及时、准确判断,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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