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条司法保障意见!
温州中院于日前正式公布《关于为温州市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30条(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多项举措积极助力加快打造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
民营经济是温州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产业升级的引领者、改革开放的弄潮儿,是温州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是温州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定扛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路者”的使命担当。
为此,今年8至9月,温州中院院长徐亚农先后带队上门走访华峰集团、报喜鸟集团、正泰集团等民营企业,全面听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司法需求。
温州中院成立了由徐亚农院长担任组长的起草小组,制定了《意见》30条。温州法院将以
优质司法环境聚集经济要素,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依次为华峰、正泰集团 >>
明确司法保障的5个原则
1
坚持依法保障,
既支持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创新措施,又必须坚守司法底线,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规定,放任个别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从事违反诚实信用甚至是违法犯罪的活动。
2
坚持平等保障,
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不因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在审判尺度、执行力度上有所不同。
3
坚持全面保障,
全面保护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各类新型权益。
4
坚持精准保障,
深刻把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现实司法需求,针对性提出服务保障举措。
5
坚持“亲”“清”保障,
既要真心实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又要同民营企业家之间保持清白和纯洁的关系。
完善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5项举措
1
全面开辟涉诉纠纷“绿色通道”,保障企业诉讼权利。
2
依法惩处涉营商环境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企业生产环境。
3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把涉企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4
依法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助力企业营造可靠的交易环境。
5
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类纠纷案件,合理平衡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关系。
6
依法审理融资类纠纷案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7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类纠纷案件,助力企业营造活跃的创新环境。
8
依法审理竞争类纠纷案件,助力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9
依法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服务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
10
依法审理公司类纠纷案件,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1
依法审理破产类纠纷案件,完善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
12
改进涉企案件办理方式,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13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14
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及时兑现胜诉企业权益。
15
兼顾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债务企业正常经营。
发挥助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环境的7项职能作用
1
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利,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
2
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利,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3
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4
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
5
依法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
6
依法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
7
增强企业家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主动延伸5项审判职能
1
完善重大涉企案件协同处理机制,对于涉企大规模债权债务纠纷,要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妥善处理。
2
创新企业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涉企民商事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
3
参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严密防范、准确识别、依法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探索建立诉讼诚信档案,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4
健全司法大数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及时向工商联、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解决的办法、措施,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法律对策上的智力支持。
5
落实阳光司法普法宣传机制,着力营造“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意见》全文】
閱讀更多 溫州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