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9月29日,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昆明市公安机关二十二项爱警暖警措施》。这是昆明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爱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昆明市公安机关二十二项爱警暖警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固化爱警暖警工作,全面增强民警、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整体荣誉感,努力营造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实行休假、调休和休养

从年头开始安排休假计划,带薪年休假率不得低于90%,年休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家中有重大事项需要处理的,优先安排休假。

凡子女参加中(高)考时,调休10天;配偶分娩时,落实30天护理假。

对侦办重大案(事)件、执行重大安保任务、抢险救援及一级勤务等长期坚持工作的,在工作结束后适时安排调休。

“双警”家庭不同时安排24小时值班备勤,原则上可优先安排同时调休补休。

每年组织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功模及上年度十佳民警、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的个人到省外学习考察休养。

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实行看望慰问、危机干预和权益维护

在重大警务期间,做到医药进所进队、热饭到卡到点、心理服务到基层。

在春节、“烈士纪念日”、“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对公安英烈遗属、因公致残及生活困难的进行慰问。

在重大安保、危急警情处置、因公牺牲负伤等情况下,组成危机干预小组,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发生妨害依法履行职务案(事)件时,迅速开展各项处置、慰问和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到不实投诉、诬告陷害的,及时安抚、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实行健康服务、风险保障和绿色就医

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体检档案,组织专家进行体检结果解读,发现患重大疾病的,安排进一步确诊,及时安排入院治疗。

针对高发病、特慢性疾病及职业病,每年聘请省市医疗专家开展健康讲堂及现场医疗咨询活动。

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关爱民警(职工)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对因公负伤、牺牲的进行慰问,定期对因公致残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进行救助,对英烈、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进行助学补助。

按规定落实职业风险保障,购买“昆明市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拓展保障渠道。

分级开展“医警共建”活动,完善共建机制,拓展共建内容,对全市因公负伤、患病就医的实行一体化关爱,确保能得到快捷有效的救治。

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实行正向激励、素质提升和实战轮训

落实《关于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公安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敢想的干部“开绿灯”,为敢干的干部“兜住底”;采取考试、考测、考评、考核、考察“五考”办法,选拔领导干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鼓励进行学历提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警务实战教官评聘,拓展职业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与工龄、岗位、年度考核等挂钩,建立定期晋升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制度。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照顾。

定期开展贴近实战的“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及安全防护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因公伤亡。

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实行及时表彰和荣誉仪式

对在重大安保维稳、重大专项行动、重大专案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通报表扬、通令嘉奖的形式及时予以表彰,对符合记功嘉奖条件的,及时逐级报请表彰,并到受奖单位进行颁奖。

在民警入警、授衔、表彰奖励、从警特定年限、退休等重要节点,举行庄重的荣誉仪式,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昆明警方出台22项爱警暖警措施,每一项都凝聚着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辅警的关爱

实行普惠利警和文化育警

每个营区建一个食堂、一个阅览室、一个健身房、一个浴室、一个洗衣房等设施,确保有备勤床,采取“团购”等方式为购车、购买车险、办理ETC等提供帮助。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与警务实战化相融的警体比赛或体育竞技比赛,适时举办文艺汇演,书画、摄影、文学创作比赛,组织开展公安文化下基层活动,营造快乐工作氛围,增强警队凝聚力。


转发: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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