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終獎將按「年」計稅,不再分攤到12個月

年終獎對職員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誘惑,如果公司效益很好,個人業績也不錯,在加上老闆大方,那麼說不定可以拿到數額可觀的年終獎。據瞭解,有不少人的年終獎數額比一年的工資總工資還要多。之前有人爆料說“王者榮耀”團隊的年終獎是100個月工資,雖然後來騰訊進行了闢謠,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就算沒有100個月工資這麼誇張,但也不會很少。

2019年年終獎將按“年”計稅,不再分攤到12個月

年終獎雖然是公司對職員一年來工作業績的獎勵,但在性質上它也屬於工資,還是需要扣稅。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不過年終獎的計稅方法與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有些不同,相信大家也聽說過年終獎多發1塊錢結果多扣上千元的稅,那麼年終獎到底是怎麼扣稅的呢?在個人所得稅法修改之前,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採取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的方法。

個稅改革之前年終獎計稅方法: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於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不過在個人所得稅法修改之前,原來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是3500元,我們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是7級超額累進稅率,但是修改後個稅起徵點調整至5000元,並且工資薪金所得併入綜合所得,採取“年”度計算收入的方式。這樣一來,年終獎的計稅方式也將發生改變,不再是以“月”計算,而是以“年”來算,從2019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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