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你的數據權應歸你所有!

我們身處大數據時代,每個人都知道數據是可以謀取暴利的。最常見的就是通過已經蒐集到的數據進行精準分析,精準地為每個人推送個性化的廣告。比如今日頭條,就通過這種數據運營, 2017年的廣告收入就有150億,預計2018年將要衝擊500億。這些都是明面上的盈利。這些都是利用我們每個人的數據彙總後得到的力量。

大數據時代,你的數據權應歸你所有!

那麼我們在互聯網上進行購物消費,留下的個人信息,消費記錄,點擊習慣,使用癖好這些信息究竟該歸誰所有呢?

這些信息對一個人來說興許不是非常的重要,但是,當小的力量匯聚起來,當無數的信息匯聚成足夠大的力量時,他們就是不可被忽視的。

大數據時代,你的數據權應歸你所有!

對個人來說他能通過你的習慣,瞭解你是什麼樣的性格,對集體來說他能精確的預測集體行為。從而達到價格分化,不同的人興許買同一種商品,將會給你不同的價格。

這將成為數據時代的新的不平等。

即使退一萬步來說,我們不關心我們的個人安全。但是,互聯網公司謀其那麼高的利潤是否是應該的呢?

大數據時代,你的數據權應歸你所有!

2018年5月,歐盟出臺了一項關於數據的立法,叫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條例中就有“被遺忘權”這樣一項規定。用來保護那些登錄網站後的最核心、最敏感的信息就不會被記錄。使得會聯網公司只能通過付費給信息的提供者,才能獲得這些信息。

大數據時代,你的數據權應歸你所有!

如果有一天中國的數據權也覺醒,那麼互聯網公司才將不再是數據時代的唯一主宰,我們每個人才能獲得說NO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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