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首輔嚴嵩——貪權誤國


內閣首輔嚴嵩——貪權誤國


《明史》將嚴嵩列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稱其“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 透過戲曲和文藝作品、歷史典籍,嚴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間。

一、嚴氏父子

(1)嚴嵩

嚴嵩(公元1480年——公元1567年),字惟中,號介溪,漢族江右民系,江西新餘市分宜縣人。明世宗時期權臣,擅專國政長達20年,官至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師,少師、華蓋殿大學士。63歲拜相入閣。

嚴嵩為官專擅媚上,竊權罔利,並大力排除異己。吞沒軍餉,廢弛邊防,招權納賄,肆行貪汙,激化了社會矛盾。晚年,為明世宗所疏遠,抄家革職,病死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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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嵩



內閣首輔嚴嵩——貪權誤國

嚴嵩劇照



(2)嚴世蕃

嚴世蕃(公元1513年——公元1565年),字德球,號東樓,嚴嵩之子。嚴世蕃依仗其父權勢,官至尚寶司少卿和工部左侍郎。由於奸猾機靈,通曉時務,熟悉國典,而且還頗會揣摩別人的心意,嚴世蕃被稱為嘉靖第一鬼才。


內閣首輔嚴嵩——貪權誤國

嚴世蕃劇照



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嚴嵩再任首輔時,已年近七旬,年邁體衰,精神倦怠,遇事需要裁決,多依靠其子,形成了贓賄有方的父子鉅貪。

二、鉅貪誤國

嚴氏父子利用各種手段大肆搜刮,家財富可敵國:

(1)“賣官鬻爵”

嚴氏父子把持朝中官吏的任選、升遷。官無大小,皆有定價,不看官員的口碑、能力,一切均以官員的賄金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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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錢交易



(2)“貪贓枉法”

嚴嵩父子收受賄賂,干預司法事務,庇護罪犯。只要向嚴氏行賄,無功可受賞,有罪可免罰。朝廷內外許多被罷免的貪官,只要重金行賄,就能重新得到起用。

(3)“侵吞軍餉”

嚴氏侵吞軍餉主要是通過各級軍官的賄賂。《明史》記載,兵部發放的軍費,往往是早上從戶部經手領得,晚上又大都落入嚴嵩之府,運到邊境者只有十分之四。

(4)巧取豪奪

嚴嵩利用職權,巧取豪奪了大批書畫古玩,如名畫《清明上河圖》。據傳,明代嘉靖年間,太倉人王忬自王振齋處購得此圖,獻給嚴嵩,謀得職位。後嚴識其為贗品,嚴拷王振齋,索得真跡。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嚴嵩藉口王忬征戰失利,將其逮捕進京,誅殺於市。

(5)太陽一出冰山落

嚴嵩被抄家後,其部分家產被整理成冊,取名《天水冰山錄》公之於世,寓“太陽一出冰山落”之意,作為後世貪官之警戒。財產清單中,僅登錄的財產字數就有6萬多字。其中,有金13171.65兩,淨銀2013478.9兩,各式金銀器皿、玉器、首飾、傢俱和珍貴字畫、珍貴書籍數千件,房屋57所,田地山塘27161.819畝等。


內閣首輔嚴嵩——貪權誤國

《天水冰山錄》



嚴嵩在京城建有藏書樓“鈐山堂”等處。王世貞《朝野異聞錄》稱,“籍沒,家收藏有僅宋版書籍達6853部。”據《嚴氏書品冊頁目》著錄,嚴嵩家藏手抄本宋、元書籍2613冊,經史子集諸書,計5852部,道佛各經計914部。嚴氏曾刻書近20種,除其自寫的文集外,還有唐鄭谷《雲臺編》、元蘇霖《書法鉤玄》等。抄本有宋李昉《太平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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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鈐山堂集》


三、悲慘結局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山東道士藍道行以善於扶乩聞名於燕京,徐階將藍道行介紹給世宗,一日藍道行在扶乩時稱“今日有奸臣奏事”,剛好嚴嵩路過。

明世宗對嚴嵩父子日久生厭。最終,嚴氏父子的權勢被藍道行的幾句話推倒,嚴世蕃被判斬首。嚴嵩被沒收家產,削官還鄉,無家可歸,兩年後病卒,終年八十七歲。

嚴嵩死的時候,寄食於墓舍,既無棺木下葬,更沒有前去弔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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