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女子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被拘留7天,你怎么看?

鹰眼看世界565388


抢夺方向盘事件频发,除了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近几天的报道又有多起。

01 先来看看最近多起抢夺方向盘事件。

1、10月29日,重庆万州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在北京678路公交上出现抢夺方向盘事件,导致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险些酿成大事故。

2、11月1日,江西新余因为关门发生纠纷,出现了男乘客暴打公交女司机的事件。好在女司机及时停车,未造成恶果。



3、11月2日,江西新余一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一名老人突然要求下车。女司机劝阻时,老人多次伸手抢夺方向盘,司机当即紧急刹车并打电话报警。司机事后表示,当时想起万州公交事件,忍着没发火,后来却气哭。



4、而镇江女子抢夺方向盘是发生在10月14日。公交车内的监控画面显示,这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乘客不但踹了投币箱,随后还直接坐在了司机的身上,并用双手抢夺方向盘,剧烈摇晃,紧接着又推搡司机。公交车司机为保证安全,赶紧刹车,停在了丁卯桥路与经九路四岔路口附近的马路中间,随后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02 众多的抢夺方向盘事件短时间曝光,应该不是最近发生的多,而是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后,更多的媒体将目光集中在类似事件上,说明抢夺方向盘事件很经常。



为什么有这么多司机与乘客冲突事件,为什么乘客只要坐过了站就会无理取闹,不顾自己和他人安全?我想有两方面的原因。

1、就是太过以人为本了,因而让更多人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遵守规则,违反规定。自私自利的人多了,这种20年前不存在争议的事,变得有很多人挑战了。



2、大家太过明哲保身了,自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哪知道最终威胁的是公众(包括自己)的安全。倘若在无理取闹发生之时,有许多人站出来指责甚至当“飞踹哥”,取闹者还会有那么嚣张吗?还会出那么多事故吗?

今年4月20日,湖南衡阳高速上出现抢夺方向盘事件,“飞踹哥”一脚下去,让全车人转危为安,得到了许多人的好评。



03 两个建议。

笔者建议,发生此类事情两种处理方式。

1、对于类似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不论是否出事,应该一律追究刑责,而不仅仅是治安管理处罚。镇江抢夺方向盘案中拘留7天明显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



2、对于抢夺方向盘行为可以适用无限正当防卫。象当年对待车上抢劫一样,司机随身携带工具,凡是恶意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者,打死不负责,权当正当防卫,其他群众打伤打死抢夺着不负任何责任,还应该当成见义勇为予以嘉奖。大家觉得呢?


文轩阁


垃圾箱边领条狗回去重判,学校里教育个孩子立马就被抓,破坏和危害公共安全和恶霸公共秩序的国家机器却无可奈何或轻判!世道不公,人心不古!由此看来,法律和强力单位就是金字塔顶端和他们利益集团的打手和帮凶!他们只有自己利益受损或受到威胁才会全力维护!下层蝼蚁相互的混乱和撕裂却是他们乐于看见的,人心分割相互牵制便于统治!除此理由不然死也想不出为啥普通道理上面会想不明白,可以学柬的律例可以不去学习,偷点技术抄袭点秘密倒是很快的!



用户213774668


抢夺运行中汽车的方向盘,后果是导致车上乘客死亡,难道是危害公共安全吗?不!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杀人的方法有很多,不仅仅是用刀才叫杀人,用石头用木棍用电用毒等,抢夺方向盘置人死亡也是一种杀人方法,而且是屠杀,因为有可能一次十几十个人,抢夺方向盘未造成死人的后果,则是杀人未遂,只有定性准确,加大打击力度才能杜绝抢夺方向盘的事件再次发生。


手机用户23956573651


拘留七天太轻了吧,这种拿着人的生命开玩笑的泼妇应该以扰乱公共安全罪判刑才能以服民心。一车人的生命安全都掌握在驾驶员手里。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怎能就以治安拘留七天就能了事的。不严重处理以后还有人敢在公交车上闹事。重庆坠桥事件难道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吗。非得出了人命才能引起重视还有用吗。


快乐人生1206399143648


怎么看,就是这帮无知的警察,重案轻判造成违法成本太低太低,同样案件同样性质各地警察处理不一样,有的严格执法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置,有的按治安拘留,有的批评教育加罚款二百,所以造成抢方向盘出后果事件越来越多,多是惯出来的后果,法院,公安和稀泥,各地判案标准不一样,抢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故然可怕,更可怕的是警察的从轻处理是纵容犯罪,违法成本太低是最大的可怕,,出事虽然可怕,但出事后怎样处理是群众最关心的


手机用户93587958444


处罚太轻,这样的处罚也是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

这样行为本身就威胁到很大一部分人的人身安全!这种行为比醉驾酒驾更危险。更可恨!

应急修改现行法律


围观地球


中国地大人多,吃干饭的太多太多,重庆万州公交坠桥看纪录仪彰显一不合我意就动手,司机被迫自卫,然尔至今全国类似的事件频繁发生,而国家机器却一筹未展,只能罚200元,拘五至七日。或禁乘180日,教训不了从骨子里就坏的一帮人。要从新立法,严惩严罚。


用户1310847815349


本人强烈要求,辱骂公交司机,影响正常驾驶者,拘留7至15日。殴打正在驾驶作业的司机或抢夺方向盘者,一律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最少三至五年,造成严重后果的,死刑,而且不能有缓刑,只有重判才能有效地震慑那此无知而又目空一切的犯罪分子。


柏林144180433


是公检法司的渎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是入刑的!难道要等到让车沉入江底后吗?乱世适用重典- 只能说在中国的职能部门有很多伪精英当道!!!


水性自然


七天太少了,至少得七百天。那是威协到全车人的生命啊?应治故意杀人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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