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逼我結婚讓我別挑三揀四,結果結婚剛過1年我就離了

我們身邊的大多數人依然把“離婚”當作一件壞事,每當有人提起現在的離婚率,大家總是連連搖頭。

離婚對於一些人來說,的確意味著心碎;但我們往往忽略了,對於離婚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自由與解脫。

今天這篇文章來自一位離異女士,她在父母的壓力下走入了一段她並不想要的婚姻,對她來說,離婚相比於結婚,是一個更正確的決定。

30歲的時候我還是單身,在我們湖南的這座小城市裡,已經算是一樁新聞了。

我父母都是公務員,住在機關政府的家屬院裡,平時在院子裡遇到鄰居,大家都是在問我,怎麼還不結婚呀?我父母雖然當著他們面會說,看她自己的意願。但私底下也很著急,說我不結婚就是不孝,我們為此大吵過很多次。

我並不是不想結婚,而是沒有遇到想要結婚的人,不願意湊合。誰規定人一定要在30歲之前找到另一半呢?也許我會在40歲,50歲,甚至60歲才遇到他,那個時候再結婚又有什麼不妥?

再說,這個和不孝有什麼關係?

爸媽逼我結婚讓我別挑三揀四,結果結婚剛過1年我就離了

我30歲的時候,他們倆都還沒退休,但談起退休之後的日子,他們總是暢想幫我帶孩子之類的畫面,好像覺得這就是他們晚年生活最好的安排——給我的孩子當保姆。他們在控制我的人生時,也丟了自己。

我覺得,如果我真的按照他們的意願結了婚,生了孩子丟給他們帶,把這當成理所應當,才是真正的不孝吧。

這場催婚戰役從我25歲左右就開始了,這五年來,我一直跟他們僵持著,本來是鐵了一條心說不結婚就不結婚的,直到又一次大吵的時候,我媽查出了心臟病,醫生說不能讓她情緒激動,也不能太操心。我父親這個時候又拿我沒有結婚的事情向我施壓,我只好不情不願地接受他們的相親安排。

見了五六個吧,都沒什麼感覺,又差點跟爸媽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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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遇到了我前夫,他當時也是年紀蠻大了,33歲,沒結過婚。

我們倆第一次見面,他家裡人打了好幾個電話來問情況怎麼樣,我都聽到了他媽在電話那頭說,“你別再挑三揀四了!”

他當時蠻尷尬的,衝我笑,說:“真不好意思,讓你看到我們家這麼著急娶媳婦兒。”

我趕緊說,沒有沒有,我父母也是這樣,特著急把我嫁出去。

我們竟然就因為這個很神奇地聊在一起,產生了一種惺惺相惜的感覺。在這座幾乎每個人和每個人都認識的小城市,我們像是兩個擁有同樣信仰、並肩作戰的戰士,這種感覺太浪漫了,以至於我們處了不到半年,就在商量結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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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當時是快樂的,我們終於沒有了外部的壓力,過上了這個社會所認可的生活——雙方父母對彼此的家庭都算是滿意,在外面遇到朋友同學也終於可以一臉幸福地宣告自己的婚訊了,曾經因為催我結婚而被我懟過的親戚、朋友,因為我終於回到了他們認同的那條生活軌道上,又開始和我有了聯繫

不得不說,那段時間我的社交圈擴大了很多。

這種被社會“重新接納”的感覺,讓我們感激彼此的相遇,並且會不約而同地浪漫地把這種感激當成愛情。

結婚的冗長儀式——見家長、彩禮、領證、裝修、拍婚紗照、辦酒席,我們在履行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宣示了很多次對彼此的愛,以至於到最後,我和他都相信了,我們是因為愛情結婚的,而不是因為催婚的壓力。

結婚後半年,我們漸漸從那種荒唐的喜悅裡清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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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我才發現,我們除了曾經有一樣的催婚壓力之外,幾乎沒有什麼共同點

我喜歡安靜,需要很多的獨處時間,但他總覺得家裡太冷清,要麼叫一堆朋友來家裡打遊戲,要麼把電視機開很大聲看籃球比賽。有時實在忍不住了,我就一個人跑去樓下的咖啡廳坐著看書,然後

他又會抱怨我總是見不著影兒。

他喜歡做飯,但做完飯從來不收拾廚房。我們商量好,他做飯,我洗碗,每次吃完飯走進廚房,大蒜皮、菜葉子、醬油滿地都是,像是打過仗一樣,我偶爾說他兩句他還不樂意。漸漸地,我更願意自己做飯,或者乾脆叫外賣。我做的飯他吃不慣,我們就乾脆各吃各的。

我們的共同活動越來越少,雖然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但我們幾乎一個星期也說不了幾句話。

我知道,如果我真的愛這個人,我可以忍受所有上面提到的習慣,甚至可能會覺得很可愛。但,我不愛他。連他身上的氣味,都會讓我覺得是對我個人空間的一種侵犯,想躲得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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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也一樣,我看得出他的失落。有一次吵架,他看我看了半天,嘆口氣說,“結婚前沒想到會是這樣。”我不知道他說的是我們的婚姻狀況還是我,也許兩者都有吧。

我們曾經以為真的找到了那個人,後來夢醒了發現只是一種錯覺。

我們認真談了很多次,非常坦誠地交流了彼此的感受。直到今天,我依然很感激他能夠那麼坦誠地跟我分享他的想法。

最終,我們決定離婚。這段婚姻持續了13個月。

也許對一些人來說,這樣的婚姻不算是糟糕,畢竟沒有家暴,沒有出軌等情節。但這不是我所期待的婚姻生活,我一開始就說了,我不願意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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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後悔,相比起我不想要的婚姻生活,離婚的決定並沒有太糟糕。

不過,我的確又被迫揹負了一個新的標籤——“離異女性”,外人認定我是憔悴的,不完整的,被拋棄的,儘管我內心對這個決定帶來的自由生活和個人空間欣喜萬分。

父母說我以後更難找了。但以後,無論怎麼樣,我都不會為了他們而結婚了,同時,我也會鼓勵他們去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成為子女生活的附庸。

生活本身就已經很艱難了,如果不能順著自己的意思過,辛辛苦苦活一輩子又有什麼樂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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