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394萬元虛假訴訟再審檢察建議獲法院採納並再審

本網訊:(通訊員 江立新、肖華) 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在辦理案件中發現胡某霞與胡某芝、周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嫌虛假訴訟,遂向該區法院依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近日,區法院採納建議並裁定再審。

經查明, 2015年9月,胡某將胡某芝、周某夫婦二人訴至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要求歸還175萬元本金及利息等。為逃避債務, 2015年9至10月間,胡某芝、周某偽造394萬元的借條、銀行流水清單,找到其姐胡某霞,讓胡某霞據此欠條到法院提起訴訟。2015年10月, 胡某霞持該欠條向咸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胡某芝、周某償還欠款及利息。同年11月,胡某霞向該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胡某芝、周某三處房產予以查封,期限三年。同年12月,在法院主持下, 胡某芝、周某與胡某霞達成調解協議, 胡某芝、周某歸還胡某霞借款394萬元及利息,並經法院製作調解書確認。2017年6月,胡某霞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17年12月,法院將胡某芝、周某三套房產扣除評估費、執行費、銀行貸款後全部執行給胡某霞。

2018年8月, 胡某芝、周某的債權人胡某向咸安區檢察院控告胡某芝、周某、胡某霞虛假訴訟行為。該院審查後遂決定立案受理,並將涉嫌虛假訴訟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同年10月, 咸安區檢察院依法對胡某芝、周某、胡某霞進行了詢問,三人對偽造欠條,虛構債權債務製造虛假訴訟的事實供認不諱,該院遂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目前,胡某芝、周某、胡某霞三人因涉嫌涉嫌虛假訴訟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被該院批准逮捕,面臨刑事制裁。

“在司法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檢察院的民行部門將大有作為。”該院檢察長蔣志強認為,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運行,在利益的誘惑下,民事領域的部分當事人為了隱匿財產,規避債務,就串通一氣進行虛假訴訟,最終損害了第三方的利益,比如本案中的胡某芝、周某、胡某霞就損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更深遠的影響在於,利用合法的手段實現非法的目的,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尊嚴和公信力,是法治進程中的一個毒瘤,必須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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