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市小區物業,「冬季」環境轉變提升專項整治行動就要開展啦!

錫市小區物業,“冬季”環境轉變提升專項整治行動就要開展啦!

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貫徹落實物業服務行業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做好“創城”工作要求,優化物業服務市場和改善住宅小區居住環境,提高物業管理能力和物業服務水平,定於2018年11月8日--12月30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物業管理小區“冬季”環境轉變提升專項整治行動,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範圍

錫林浩特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物業管理的全部住宅小區。

二、整治內容

(一)環境衛生

完善住宅小區衛生服務責任制,實行標準化清潔保潔。及時更換破損陳舊垃圾箱(桶),強化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等各類垃圾的日產日清,保持小區道路、公共場地及樓道內乾淨整潔,不留死角。

(二)亂堆亂放

清理物業共用部位及樓道內的亂塗亂畫和窗外、單元門、小區大門兩側、專用通道的破舊沙發、傢俱、木頭、鐵架(管)、紙殼、桶缸等廢棄物品,切實消除亂堆亂放現象的發生,做到小區秩序井然。

(三)清雪除冰

制定完善“清理積雪除冰工作預案”及相關措施,認真履行物業服務職責,切實做到“雪停即掃、雪停即清”杜絕小區積雪結冰現象的發生,同時在清雪除冰過程中嚴禁使用融雪劑或工業用鹽等化學混合物品,加強車輛疏通引導,緩解小區交通高峰擁堵壓力。

(四)私自圈地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六、七、九款規定,搶抓季節有利時機,爭取在冬季將圈地種菜及擅自佔有公共用地、道路、綠地等違規行為徹底消除。

(五)殭屍車清理

加大宣傳力度,從源頭控制規範各類車輛的停放,及時告知業主“殭屍車”佔用疏散通道的危險性和在“創城”工作中產生的影響,對告知後拒不清理的車輛強行拖離,確保小區環境面貌轉變提升。

(六)物業標準細化公示

各企業要全面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務必將物業服務項目費用標準細化到角、分,並在小區顯著位置及樓道內上牆公示,切實做到物業服務始終處於業主監督之下,提高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同感和滿意度。

錫市小區物業,“冬季”環境轉變提升專項整治行動就要開展啦!

三、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糾(11月8日至11月20日)

各物業服務企業嚴格按照工作內容,先期進行內部自查和清理,對存在的困難、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在規定之日內報送房產局與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集中整治(11月21日至12月22日)

房產局與各街道辦事處將聯合協調城管、規劃、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和相關規定,對企業和小區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施聯動進行綜合治理。

1、巴彥查干街道辦事處轄區(11月21日至11月25日)

2、寶力根街道辦事處轄區(11月26日至12月1日)

3、杭蓋街道辦事處轄區(12月2日至12月7日)

4、楚古蘭街道辦事處轄區(12月8日至12月12日)

5、希日塔拉街道辦事處轄區(12月13日至12月17日)

6、額爾敦街道辦事處轄區(12月18日至12月22日)

(三)鞏固提高(12月23日至12月30日)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範公約,防止反彈回潮,保持專項整治行動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環境整治是物業管理糾紛和投訴的主要矛盾,各企業務必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使綜合整治行動各項工作都落到實處,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大宣傳,完善機制。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齊抓、統籌謀劃、協調聯動的工作原則,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業主樹立環境意識和公德意識,樹立典型,推廣經驗,利用媒體報道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推動和促進物業服務市場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和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三)嚴格督導,規範管理。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切實拿出硬措施,出真招、大力度、保落實,做好小區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管控和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全力解決物業管理和住宅小區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保證居民生活質量和居住環境大提升大轉變。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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