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取消部分教育服務性收費項目

8月25日,從省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服務性收費,切實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我省從本月起取消小學生放學後代管費、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不含職業高中)非機動車存車費兩項服務性收費。

省物價局要求,各有關學校應及時變更教育收費公示內容,併到原核發財政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票據繳銷手續。同時要嚴格執行新規定,對取消的服務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落實新規定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取消服務性收費的依法予以查處。(霍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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