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取消部分教育服务性收费项目

8月25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省从本月起取消小学生放学后代管费、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职业高中)非机动车存车费两项服务性收费。

省物价局要求,各有关学校应及时变更教育收费公示内容,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同时要严格执行新规定,对取消的服务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新规定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服务性收费的依法予以查处。(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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