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標糾紛案:加多寶賠14億!法院案件受理費1400萬!

歷時七年的“王老吉”商標糾紛案

如今終於告一段落,

加多寶賠王老吉14億!

法院案件受理費1400萬!

網友評論稱:輸的只有加多寶,

王老吉、律師、法院都是贏家。

7月27日晚間,白雲山(600332.SH)公告稱,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藥集團)近日收到廣東高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

歷時4年一審判決

加多寶賠償14.4億元

此次的商標糾紛案要回溯到2014年,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決加多寶公司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該民事訴訟案於當年5月份被廣東高院立案。2015年2月份,廣藥集團向廣東高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申請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30億元。

加多寶方面也進行“反擊”,於2015年2月15日向上廣東高院提起反訴,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廣藥集團賠償加多寶公司經濟損失10億元。不過,廣東高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加多寶公司不服一審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隨即被最高院駁回上訴。

這場歷時4年的商標糾紛案終於有了結果。廣藥集團收到廣東高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結果,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同時,廣東高院一審判決: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469萬元,由廣藥集團與六加多寶公司平攤。

27日晚間,加多寶針對商標糾紛判決結果在其官網發表聲明,稱25日已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廣藥集團訴加多寶侵害商標權糾紛的一審判決。加多寶不服該一審判決,並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加多寶聲明中稱,他們堅持認為,廣藥和加多寶雙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是合作關係,並依據協議履行義務享受權利,加多寶根本不存在所謂侵權問題。關於雙方的合作關係,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對紅罐裝潢案的判決(案號:【2015】民三終字第3號)中作了充分表述和認定,共享紅罐裝潢的判決結果就是基於雙方多年合作背景、歷史成因及消費者認知。加多寶使用商標有協議依據並支付了使用費,在使用過程中廣藥也給予積極配合和認可。2010年,廣藥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寶在同年11月在廣州舉辦的亞運會中開展品牌宣傳和推廣,這一期間,雙方的合作是順暢愉快的,加多寶為品牌推廣付出了艱辛努力,做了巨大投入,大大提升了品牌價值,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終字第3號判決也認定,合作期間加多寶“為王老吉品牌商譽的積累,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近幾年可以說雙方的鬥爭持續不斷、異常激烈!之前關於“王老吉紅罐裝潢糾紛案”,廣藥集團與旗下王老吉大健康,曾經和廣東加多寶一路將官司打至最高人民法院。

目前,加多寶正面臨涼茶銷量下滑、競爭壓力加大,此次廣東高院一審作出的14.41億元賠償,加多寶方可謂是噩耗不斷。這一商標侵權案的終審判決結果或將左右或影響未來的涼茶市場!

不得不說:知識產權是企業市場競爭的試金石,攻守的矛與盾!知識產權或將左右企業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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