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加多宝赔14亿!法院案件受理费1400万!

历时七年的“王老吉”商标纠纷案

如今终于告一段落,

加多宝赔王老吉14亿!

法院案件受理费1400万!

网友评论称:输的只有加多宝,

王老吉、律师、法院都是赢家。

7月27日晚间,白云山(600332.SH)公告称,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历时4年一审判决

加多宝赔偿14.4亿元

此次的商标纠纷案要回溯到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该民事诉讼案于当年5月份被广东高院立案。2015年2月份,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加多宝方面也进行“反击”,于2015年2月15日向上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不过,广东高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随即被最高院驳回上诉。

这场历时4年的商标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广药集团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同时,广东高院一审判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69万元,由广药集团与六加多宝公司平摊。

27日晚间,加多宝针对商标纠纷判决结果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25日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诉加多宝侵害商标权纠纷的一审判决。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加多宝声明中称,他们坚持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关于双方的合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对红罐装潢案的判决(案号:【2015】民三终字第3号)中作了充分表述和认定,共享红罐装潢的判决结果就是基于双方多年合作背景、历史成因及消费者认知。加多宝使用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也给予积极配合和认可。2010年,广药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宝在同年11月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中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这一期间,双方的合作是顺畅愉快的,加多宝为品牌推广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巨大投入,大大提升了品牌价值,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3号判决也认定,合作期间加多宝“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几年可以说双方的斗争持续不断、异常激烈!之前关于“王老吉红罐装潢纠纷案”,广药集团与旗下王老吉大健康,曾经和广东加多宝一路将官司打至最高人民法院。

目前,加多宝正面临凉茶销量下滑、竞争压力加大,此次广东高院一审作出的14.41亿元赔偿,加多宝方可谓是噩耗不断。这一商标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或将左右或影响未来的凉茶市场!

不得不说:知识产权是企业市场竞争的试金石,攻守的矛与盾!知识产权或将左右企业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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