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

□新疆都市报记者宋丽

都市报讯6月8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2018年世界认可日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推进会,会议对近日印发的《自治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做了解读,旨在健全自治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方案》提出,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造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开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方案》对今后3年的工作作出部署。

自2018年起,由自治区环保厅、质监局牵头,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结合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本系统环境监测质量状况摸底调研,摸清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并利用环境信用平台推进联合惩戒,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完善公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受理范围;还要借助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

还要建立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环境监测机构终身负责制及连带责任,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建立干预环境监测留痕和记录制度。

同时,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逐步扩大环境监测覆盖面,到2020年,基本建立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地表植被、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标全面、标准规范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依法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此外,将大力培育自治区环境检测服务市场,积极扶持环境监(检)测社会化机构发展,支持能力强、信用好的监(检)测机构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强化高新技术运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会上,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代表现场签署“抵制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倡议书,第一次向全社会发出质量承诺与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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