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第一军情


中世纪,是指从公元5世纪持续到公元15世纪,是欧洲历史三大传统划分的一个中间时期。

时间约从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黑暗时代。

“猎巫运动”从字面上看,是猎杀巫师的运动。

历史上最著名的是在十五世纪末发生的一项恐怖运动。运动中尤其以女性为最大的受害者。

当时有无数无辜的女性被判定为女巫而被活活烧死。

下面有书君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猎巫运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猎巫运动”兴起的原因:中世纪的欧洲天灾人祸、战争频发,无知的人们把这些都归罪于女巫。

中世纪末期,欧洲接二连三出现社会混乱。

其中有基督教会发生的巴比伦流亡事件、教会大分裂事件。后来还发生过宗教战争。

在1337—1453年发生了英法百年战争。

这些,都使得欧洲平民百姓常常生活在战火销烟当中。

再加上那时候农作物欠收,欧洲各地大面积发生大饥荒。

在1347—1350年黑死病在欧洲流行。这些使欧洲经常处于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状态。

当时欧洲经济状况每况愈下,社会秩序更加混乱。

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互不信任。当时的人们认定社会乱象与魔鬼和巫师有关。

一遇上有天灾人祸,人们就胡乱猜测,怀疑,并用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他人是巫师。

因为当时人们确信社会当中存在好多的巫师,于是法官总结出一套""女巫判断准则"",害人不浅。

寻找法。

当时人们相信魔鬼会在巫师身上留下记号。

这种标记因为被魔鬼触摸过,所以刺它不会痛,也不会流血。

因此,当人们怀疑谁是女巫的时候,就把她全身的毛发剔除,并脱衣检查身体有没有这种魔鬼标记。

如果有凸出物、斑点、老茧、疤痕或胎记,就用别针或小刀戳刺,观察嫌犯是不是会痛。

如果没有流一滴血,也没有痛感的话,那么这个人就被认定为女巫。

问题是可能那些凸出物的皮肤本身就比较厚,也不容易出血。

用这种方式来检验一个人是不是巫师,也真是滑稽。

观察法。

首先是观察“巫师”的体重。因为当时人们相信巫师能够在空中飞行,和魔鬼进行心灵交流,因此她的体重会比看起来轻。

“看起来比较轻”本身便是一个不确定的标准,可见这个标准存在人为操作因素的成分很大。

观察有无“小鬼”接近。

人们会把嫌犯五花大绑,独自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待两天两夜。并故意在囚室门上留一个小洞,看有没有“小鬼”从这个洞里进出。

而所谓的“小鬼”不过就是一些甲虫或老鼠之类。如果有,人们就说这个人是巫师。

大家想想看,小黑屋本身就是小动物们喜欢出入的地方。用这个方法来测验的话,十个有九个会被认为是“巫师”的。

观察嫌疑犯是不是会流泪。依据魔鬼学家的说法,巫师不会流泪。

这是因为魔鬼传授给巫师抑制法,使他们在受刑时处于出神的状态而不会感到疼痛。

因此就把一个人遭到肉体或精神折磨时会不会流泪作为一项判定标准。

而一个人开始受折磨时还流泪,后来由于饱受折磨,据她自己说眼泪已经流干了。如果不再流泪,也被认定为巫师。

水验法。

水验法是最常被使用的女巫判断准则。

就是把嫌犯捆绑在石头上,或将嫌犯右手拇指绑住左脚拇指,左手拇指绑住右脚拇指,脸朝下丢入水中。

如果嫌犯浮在水面就证明这个人有罪。

他们的解释是因为魔鬼不愿见到信徒死亡,会在关键时刻保护信徒的生命。

如果嫌犯下沉,就表明这个人是清白无辜的。

这就十分可笑了。用下沉到水中来证明无罪,往往会被淹死。

而浮在水面上的人,被认定是魔鬼,也会被处死。

可见,只要认定这个人有巫师的嫌疑,用这种无理而且残酷的方法来检验的话,是必死无疑的。

可见,这些女巫判断准则非常奇葩。

用来检验嫌疑人,嫌犯十有八九就被锁定为巫师了。实在有点“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意味。

不论是宗教法庭或世俗法庭,为了使女巫自已认罪,通常会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

刑讯逼供种类非常多,有心理上的威吓,也有肉体上的折磨。

如果嫌犯不承认自己是女巫,法庭就把审讯室旁的刑具室的门打开,让嫌疑人看到各式各样的刑具,让她们心生恐惧。

也可以把刑具室的门关上,安排仆役在里面假装受刑,发出痛苦凄厉的哀嚎,使犯人因为害怕自己也受苦刑而招认。

而肉体折磨的逼供方式更是花样百出。

比如鞭刑、断粮断水、用刑架拉扯被告四肢、用火烧脚、针刺指甲等。

还有“水刑”,就是把人的双手双脚串着钉在墙上的铁环里,身子架着一个木架,接着灌九公升的水,若还不招再灌九公升的水,或者是命令嫌犯光脚在铺满尖利石子的地上跑步……

一般女性是很难招架住这些酷刑的,也只有“屈打成招”。

当嫌犯被法庭宣判为女巫后,随之而来的便是恐怖的刑罚。

惩罚的轻重,依照这个人所犯罪的程度和接受审判时的态度而有所不同。

如果在接受审讯时坦白认罪,并且有悔改的意思,那么所受的刑罚可能是较轻的侮辱性刑罚,或是监禁、劳役。

如果这个人在接受审讯时不坦白从宽,就会被活活烧死。

人们认为巫术魔法在烈火中无法发挥作用,当女巫被烧成灰烬时,邪恶以及巫术同样也会灰飞湮灭。

后来,信奉新教的英格兰也有追捕女巫的事件发生。他们处死女巫的方式是绞刑。就是把人活活吊死或勒死。

在欧洲中世纪长达百年的黑暗时期,“魔鬼说”的思想大行其道,人们认为世间万物为神所创,而每当发生灾祸时,便认为是邪恶力量在作祟;

人们违反了社会规范或宗教,也被认为是因其被邪魔附身或本身即为巫师。

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有数十万计的人,都被指符合巫师的“标准”,并遭到刑讯逼供,被指为“异端”、“巫师”而惨死在火刑或其他酷刑之下。而且女性在欧洲地位一直很低,因此,女性就成了人们泄愤的工具。

因此,猎巫运动主要是以迫害女性为主。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哀,更是千千万万欧洲女子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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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西欧的中古世纪神学成为了当时唯一的意识形态,而魔鬼乱世的说法大行其道,如果发生了天灾人祸,宗教人士便会认为是有邪恶力量在做祟。开始了迫害女性的运动。



猎巫运动的起因

宗教改革时期的天主教和新教在利益分配上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从而引起了激烈的教派斗争,各个宗教之间的对立愈发严重,为了打击对方,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在1484年罗马教皇颁布了敕令;女巫因为十恶不赦、荒淫无道,所以不可饶恕。随即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投入到了镇压女巫的运动中去了。



女巫的判定方法

首先是根据“魔鬼标记”选定人员。也就是身上有胎记、斑点、疤痕、老茧的人,然后剃除其身上的所有毛发,用利器刺入选定女性的标记内,如果受刑人没有感到疼痛或者流血,如此就判定为女巫。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水试验”。

根据所谓的女巫将灵魂交给了撒旦,所以身体要比普通人轻一些。于是被选中的女性被捆绑住了手脚放入了水中。如果上浮即为女巫,下沉便无罪过。但是可笑的是下沉着多数溺亡了。



对女巫的处罚

如果被判定为女巫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恐怖的刑法;监禁、侮辱、拷打、劳役。

之后开始对“女巫”审讯,如果女巫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过,那么将会被开除教会,绑在柴堆之上,活活烧死。

倘若“女巫”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过,那就直接处死,免受火刑折磨。



这一运动的产生和当时的西欧社会背景关系甚大,出了上面说的宗教之间的争权夺利之外,也有战争、黑死病、小冰川时期的影响。这些事情带来了粮食的减产人口的死亡等等,极大的刺激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因此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成为了社会压力释放的对象。


我是越关


猎巫行动,发生在15世纪末的欧洲。在这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欧洲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宗教都在大力的追捕和屠杀巫师,尤其是女性巫师。对他们进行各种非人的折磨,不合理的秘密审讯和关押,甚至直接将他们丢进火堆。

一、

猎巫行动本质上仍然是天主教对异教徒的镇压和清洗运动,这在欧洲的历史上一直存在。但直到15世纪的“猎巫行动”,天主教徒们对魔鬼的恐惧上升到极点,疯狂搜捕他们认为是魔鬼附身的人,由此成千上万的人(绝大部分是女人)被迫害致死。

原因其实和当时欧洲的自然灾害、各种灾乱有关系。如基督教会的巴比伦流亡,1337年到1453的英法百年战争,此外还有十四世纪的大饥荒和黑死病(1347-1350),这些常人无法理解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只能把原因归咎为魔鬼及巫师有关,由此便展开了一场对巫师的清洗行动。

二、

当时识别女巫的方法也是毫无科学依据,这也造成了大量的无辜女性受到伤害。

据历史记载,宗教一般通过在女性身体上寻找所谓的魔鬼标记来判定他是不是女巫。魔鬼标记就是身体上的特殊标记,用针扎不会流血,嫌疑人也没有丝毫疼痛为依据。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观察法,首先将嫌疑人用绳子捆绑在密室,一般两到三天。然后再门上开一个小洞,观察有没有“小鬼”从此洞进入为判断依据。而所谓的“小鬼”其实不过是甲虫,老鼠一类的动物。


这场旷日持久的猎巫行动,直接造成了数十万人被指为异端,巫师而惨遭杀害,女性群体大幅度减少,人们丧失信心,以及社会动荡等负面影响。


奇点历史


我们对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印象,更多的是来自于那些艺术大师们对于宗教艺术的创造,而对于思想方面的钳制,天主教可并没有打算放弃,宗教裁判所采取的是上扛下打——下,是瞄准与神学对着干的人文主义者,是神学与科学之争;上,是针对的本土原始宗教,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争夺解释权的问题,解释权带来信仰,信仰带来信众,信众带来利益,利益这块蛋糕没人愿意分享。

女巫的定义,就是欧洲本土文化中会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的拥有超自然能力女性。在现实中,她们通常会使用草药治病,会根据经验预测天气,预测个人命运,简单说来,跟中国古代的方士、算命先生角色差不多,你看到她们这些能力想到诸葛亮也毫不为过,在欧洲大陆,一直不乏她们生存的土壤,总能混口饭吃。

公元1484年,教皇英纳森八世发布清算女巫的檄文,宣称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并绝对不能够被轻易饶恕,自此,广大的神职人员被投入到大规模的惩处女巫的集体行动中去。为了坐实女巫们的罪名,神职人员炮制出《巫婆之锤》一书作为行动纲领,被广泛应用于辨认女巫。

作为撒旦的代言人,她们经常被描述为邪恶而淫乱,勾搭男性并偷取他们的器官,残害婴儿,挖出他们的心肝......

辨别她们倒是十分简单,把她们中的个体放在天平上,另一端放上一本圣经,只要她比圣经还重,那么她必须就是邪恶的

巫!或者干脆把她们扔进水中,漂上来的,不用说,仍然是妥妥的女巫,等待她的将是被烧死的命运。

仅在16世纪到17世纪这短短的一百多年间,在这政治正确的口号下,被审判并处死的女巫就超过了20万人。在针对这些少数人群的杀戮中,总是不乏因私人报复产生的冤假错案,很多无辜女性也难以幸免。女巫、男巫、她们的助手、亲戚、朋友等关系密切者往往都牵连其中,很多小城市因此丧生的人口达到了十分之一的恐怖级别。

教会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辨别女巫的标准,连同女巫们残害男性与婴儿的“罪行”,后世却被遥远东方的义和团运动摁到了他们自己身上。

教会同样没有想到,西欧停止猎巫运动百年之后,后世的苏俄时期又捡了起来,如法炮制,这次被当做巫师被肉体消灭的却是他们宗教人员本身,其时其地,多数人对少数人总不会缺少戕害的定义,除了巫师、还可以被命名为“害虫”、“寄生虫”、“某派”,随你怎么说,只是因为他们是少数人。


历来现实


欧洲中世纪这个时期我们只知道对于世界影响深远的文艺复兴,这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但是在差不多的同时期却发生了一场十分残忍的“猎物运动”,广大的女性受到迫害。而这场灾难差不多持续了近三个世纪,主要表现为巫师狂受虐待和凌辱,甚至被活埋焚烧,受尽折磨。

欧洲中世纪是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动荡,相应的就会有贫困问题,而这个时期很多人就将巫师,巫术作为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因为巫婆是具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会魔法,会用一些草药治病,用很多物品达到他们完成巫术的目的,所以在那个动荡的社会,很多的疾病,瘟疫,穷困,没有原因的各种灾难全都归咎于女巫,加上教会和人文主义者的冲突,双方不断镇压异端活动,以达到双方相互制衡的目的。

猎物运动开始发端于法国,后转到了德国,无知的人们纷纷以为,社会出现的种种混乱,社会之所以会如此动荡,都和这些女巫有很大的关系,1484-1520年间开始进行了第一轮的猎巫运动,十六世纪下半叶,发展到高潮时期,这个时期主要集中在德国,至少三至九万人遭到了指控,两到三万人被处死,而后这个运动开始向外辐射到丹麦,波兰,瑞典,芬兰等地,基本上是席卷到了整个欧洲。据学者研究,猎巫运动大约进行过十多万次的审判。

处理巫师的手段也极为残忍,很多女巫被处以火刑,有的甚至是株连九族,女巫连同家人都一块被诛杀。但是女巫如果坦白的话,会夸大处理,免去死刑,否则就只能是等死。猎巫运动在本质上是欧洲近代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产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这场持续了三个时期的大屠杀终于在18世纪走向了终结。


消失的月光


西方的《女巫》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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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出现了黑死病,平民对宗教和皇权完全没有了信心!旧时牧师口中神可以救民于水火的话,不再有人相信.为了统治的需要,为了神权的稳固.必须要把一部分变成“敌人”变成“魔鬼”.国家主导牺牲一部分人,来换取统治的稳固!就把一些无依无靠,没有社会地位的中老年女性作为牺牲品!这就是女巫的由来



惜摗勾捏哭躲开吧本教


在电影中,巫婆的形象也是更多的来源于欧洲白种人,他们似乎无所不能,因为有巫术。而很多人又对巫术无比的着迷,于是就吸引看大量的信徒,随着信徒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信徒思想的教化,之后就是拥有无比的权利和利益,这就是一种信仰可以带来的东西,当巫术的发展壮大的时候,触及到了教会,原本教会就是思想领袖,怎么会让其他人来抢夺他的利益和权利呢,所以就触发了猎巫运动。



在1484年,教皇英那森八世,发布讨巫檄文,说他们十恶不赦,荒淫无道,专门勾引男人,所以要对她们采取行动,为了这次运动还颁布了《巫婆之锤》一书作为指导,主要用于辨别女巫。而辨别的方法也是可笑至极,把一个被举报为女巫的人放到天平之上,另外一段放一本圣经,如果比圣经重,那就是女巫,还有方法是扔到河里,如果可以浮起来就是女*巫,所以,只要被举报,谁都逃不了。最可恨的是,很多人借此机会报私人恩怨,和她有仇的人举报为女巫害死他人。



而处死这些女巫的方法就是活活烧死,在现代的电影中出现过,其实女巫就像我们古代的算命先生,或者道士这一类迷信的角色,在欧洲很多地方都可以凭借巫术混口饭吃。

在一百多年间,被处死的女巫超过了20万人,其中很多事杀错了的,比如私人恩怨的,其实她们根本不是巫师也直接处死,审判的标准也是一个巨大的bug,其实还不如说是他们故意的,就是想把这个巫族消灭。而从当时社会背景来说,那时候自然灾害严重,因为女巫一直以自己会神力,但是却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就开始抵触巫师,而巫师又是以黑色为代表,所以在原本就社会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就把巫师当成出气筒,向这个群体发起了进攻。



通过这个让我联想到了纳粹德国残忍杀害犹太人的事情,希特勒发布号令说犹太人是世界上最没用的民族,最愚蠢的,这样民族应该从地球上消失,所以就开始了大量的屠杀,屠杀的数量多达几百万。


一个看历史的小矮人


欧洲曾经产生了一支强大的“女巫军团”,数量达到了10万人!这不是好莱坞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历史。只不过,这些女巫的命运没这么好,她们都死于卑鄙、下流、残忍的“猎巫运动”了。

中世纪的欧洲,最残忍最黑暗的时代,各种荒唐离奇的事情也不断地冒出来。


到了15世纪,欧洲人还是没有走出黑死病的阴影,连年的战乱也让他们时刻面临死亡。教会为了提升自己的权威,开始主导猎杀女巫的运动。

煽风点火、四处宣传,人们开始狂热的相信魔鬼就在人间,各种疾病、战争、死亡、不幸,都是魔鬼带来的。而女巫,就是魔鬼的化身,或者是魔鬼的“情人”。

慢慢的,欧洲人相信女巫都有魔法,她们邪恶、淫乱,赤身裸体的骑着扫把飞来飞去。时不时还配制古怪的草药,身边还跟着一只黑猫。



但是,女巫在哪里呢?

女巫就隐藏在普通人身边,所以,看到可疑的女人,就要抓起来审讯,看看她是不是女巫。如果是的话,就要被处死。

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只要有人告密,这个女人就会被抓起来审讯。告密者有奖赏,可以随意陷害女子。比如某人看上了村里的一个漂亮姑娘,去求婚人家不答应。于是,他就可以去找教会告密,于是,这个女孩就会被认为是女巫,在劫难逃。


为什么说猎巫运动是卑鄙、下流、残忍的呢?

除了告密,栽赃陷害导致的无辜者被抓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种

脑洞大开的审讯手段。

并不是说抓住了女巫就立刻烧死,审判者们还要装模作样的走程序:审判,让女巫认罪,然后公开处刑。

审判过程,不要说普通女子,就算是真女巫,就算是真魔鬼,都要甘拜下风。

一般来说,一旦被诬陷为女巫,都会立刻被抓起来,带到专门的审讯室。在这里,“女巫”会被扒光衣服,然后绑在拷问台上,用针刺遍全身,有时候会往女巫体内灌“圣水”,甚至侮辱、玩弄受刑者。

如果不承认自己是女巫,那么,各种残忍奇葩的刑具就来招呼了。

比如著名的“女巫的椅子”,就是一把布满尖刺的椅子,女巫赤身裸体的坐在上面,手脚被绑住。尖刺扎入皮肉,极其痛苦却又不会立刻死掉。

比如犹大尖凳,就是一个金字塔一样的木制刑具,女巫会被扒光衣服吊起来,然后骑坐在尖凳上,忍受巨大的痛苦。有时候,审讯者还会在女巫的脚上拴上石块,增加重量。

总之,就是各种审讯手段,如果承认了,那好,任务完成,可以弄死她了。如果不承认,那就是魔鬼的力量,接着用刑,折磨到承认为止。

就这样,无数的女子被诬陷为“女巫”,成了牺牲品。



一旦被迫承认了,就要公开处刑了。就像中国古代菜市口砍头一样,欧洲人也会去围观。而且,他们的兴致更高,更热闹。

每次有处刑仪式,就像马戏团的表演一样,万人空巷。广场上不仅有围观的人,还有各种小商小贩兜售商品,非常热闹。

人们兴奋地看着被扒光衣服的女巫,她们要么被活活烧死,要么被投到河里淹死,或者直接砍头。而这些,都会让围观者感觉很刺激、很兴奋!

当然,猎巫运动中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女巫,还有男巫。但是男巫的数量不多,只能达到女巫数量的零头,所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当时欧洲人热衷的,就是观看折磨女性。

这场轰轰烈烈的“猎巫运动”,极尽卑鄙下流。从开始到结束,肆虐了欧洲差不多300年时间,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是根据专家估算,受害者不会低于10万人。

那是一个荒诞残忍的时代,教会的黑暗,人们的无知,造就了无数女人的悲剧。


七追风


巫术控告有助于社会控制。控告可使每个人反省自己的行为,压制与共同体不同的人格,这样可防止反社会和敌对行动的出现。当卡古鲁人怀疑自己是邪恶巫术的牺牲品时,会找出有关的巫师,并交付社区审讯。如涉嫌者有罪,就会被鞭答致死,如无辜,原告就得付赔偿金。一般嫌疑最大的是以下几种人:

(1)经济上成功的人;(2)有力的酋长和头人;(3)不守规矩的人;(4)一个不受丈夫驾驭的妻子;(5)多妻中嫉妒其他妻子的女人;(6)拒绝履行重要的亲属义务的人。很显然,这些人要么有利用巫术获利的嫌疑;要么根本就是不符合共同体普遍道德标准的人,或可称为社会控制的边缘人。巫术指控不会发生于关系密切的人之间,但也不会是完全陌生的人,因此巫术指控和亲疏关系之间的关系呈曲线型变化。

艾伦·麦克法伦(AlanMacfarlane)对英国埃塞克斯地区巫术案件的研究证实了这种观点。在英格兰地区,邻居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容易导致巫术指控的发生,相互之间的争吵令、借贷,甚至是过分殷勤的行为都容易引发日后的指控;而亲戚关系(包括姻亲关系)在巫术指控中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同样巫术控告通常出现在“有一定的分化”的社会,既不可能出现在狩猎、采集和放牧的社会(相互依赖以致达到共生状态),也不会出现在现代城市中。“譬如在苏格兰,巫术案件主要发生在东部沿海地区、西南部土壤肥沃地区以及整个低地和边境地区,而不是高地,显然“农业经济比高地的畜牧业经济更能诱发社会的紧张形势,换言之就是更易产生巫术控告”。

因此,在欧洲的巫术迫害中,大多数的案例都发生在小村庄中。小村庄的居民不仅迷信,而且他们相互认识,不受欢迎的人很难被忽视。很多学者将重点集中在小村庄邻里间的紧张关系上,Thomas一Macfarlane模式某种程度上也属于这个范畴。巫术控告有助于社会控制,它往往成为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德意志威斯特伐利亚地区的一个名叫Lemgo的城市就是很好的例子。17世纪末,当地的政府把搜巫作为打击对手的有效手段,他们利用搜巫有组织地清除异己和城市中有势力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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